赫兹 上几日,笔者听朋友说起一件事:因为最近遇到了一些纠纷,他需要与人打官司。但人这一生,法庭见的机会实在不多,真碰上了还是有些慌,因为对他来说,这是一个完全陌生的领域。网上查询了些,法院咨询了下,总算懂了些皮毛,但还是在写诉状上“卡了壳”。常言道,专业的事让专业的人来做。朋友找了个律师咨询求助,结果律师的态度让他十分有挫败感。原来在听了他的诉求后,这位律师大概是认为事情太过简单,对他说,“这写一下不是很简单吗”“百度一下不就有了”……匆匆几句便去忙别的事,让人甚是尴尬。 朋友说,整个过程中,律师的态度并不冷淡,也认真听了他的诉求,只是到最后环节,让他产生巨大的距离感。这里面的症结在哪里?笔者想,因为知识“鸿沟”的存在,对一件事的难易程度,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认识,而这位律师,在回答提问时,模糊了双方的“角色”,以自己的知识结构“替入”到对方中,从而给出一个错误的“指令”。 沟通是人与人之间最常见的一种社会活动,其目的是互通有无,达到双方最大可能的理解。因为社会分工的关系,人们处在不同的环境,从事不同的职业,有各自不同的受教育机会和人生履历,以及形成不同的知识观、价值观、人生观,从而造成不同的人之间有完全不同的知识构成和思想认知,沟通就是尽可能地抹平这中间的“鸿沟”。 所以,你认为“简单”的事情,换作另一个人,可能就并不简单。术业有专攻,人也有长短处,有这个认识,是沟通的前提。任何一方都要从对方的情况来考虑沟通的内容和方式,从而达到较好的效果。这倒让人想起一些政府部门的窗口人员,特别是一些政策性和专业性比较强的部门窗口人员,尤其需要有这个认识。相比于普通市民,这些工作人员每天接触的是这些政策和专业知识,他们在这些问题上的认知理应比普通市民懂得多得多。但千万不要以为你很容易就懂了,来咨询的市民也能如此。笔者相信,的确有一些市民可能有这样的理解能力,但对多数市民而言,仍需要窗口工作人员事无巨细、不厌其烦地解释。虽然这一解释过程可能因日复一日地“重复”而让人觉得枯燥,但却是窗口服务的价值所在。 而更进一步,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深化的当下,对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来说,如何运用好自己所学的政策和专业知识,对办事的流程和内容以及数据的传输方式加以优化,让市民少跑,最多跑一次,甚至零跑,应是思考的议题和行动的方向。 当然,对窗口单位而言,把政策和专业中一些常识性的内容发布上网,或印制成知识小册子等,为市民搭建便利的学习平台和载体,让市民多接触和了解相关的政策和专业知识,既有助于市民对工作人员相关解答的理解,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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