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伟鑫 随着“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深入推进,许多行政审批事项被简化,大大方便了办事的市民。 不过,笔者注意到,还有一些办事项中需要各种证明文件,这其中要求社区开具的证明较多,不少还是根本不该开具的“奇葩证明”。“最多跑一次”改革必须对这些“奇葩证明”予以重点关注,下“重药”解决。 日前,锦屏街道一位社区党委书记向笔者诉苦,有一位自由职业的居民要办理银行贷款,然而银行却要求其向社区申请出具“收入证明”,社区对此非常无奈。因为社区根本无法掌握辖区范围内每位居民的收入情况,自然无法证明,导致这位居民为了这份“奇葩证明”跑了多次。笔者了解到,这位居民每日经营流水都通过银行,应该是有据可查,不清楚银行为何会提出如此要求。 该社区负责人告诉笔者,前些年,类似的“奇葩证明”有不少,比如要社区出具居民无业的证明、居民不会扰民的证明等,而社区本就无法或者不该出具这些证明,但拗不过居民再三恳求只好开具。虽然最近两年随着“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深入,这类证明少了许多,但要求社区开具“奇葩证明”仍然不在少数,甚至有回潮的迹象。 笔者认为,之所以存在“奇葩证明”,主要原因是一些企业和职能部门没有吃透政策规定。而社区作为基层组织,成了最后接“球”的主体,面对五花八门的证明,社区公章成为居民办事的“万能章”。社区为居民开具本就无法开具的证明,更多是出于情谊,而这样证明的效力可想而知,根本无法实现证据的闭环,一旦出现问题,又该由谁来承担?可以说,社区的处境极其尴尬和无奈。让社区出具证明,极易造成基层服务机构的权责倒挂,基层社区掌握居民信息有限,开具证明的效力也不一定权威。而那些在办事中要求社区开具证明的部门,无疑给人一种推卸责任的嫌疑。 对此,笔者认为,对于超出社区职责范围内的“奇葩证明”,相关部门有必要牵头进行梳理,进一步理顺权责清单。自己能掌握的数据自己掌握,可以共享的数据尽量打通,对那些不合理的证明要坚决取消,既让办事群众尽可能地少开证明,也不要让基层社区为难,让每一次盖章都有规可循,每一份证明都合情合理。更重要的,要研究建立自我申报、自我承责机制,如此种种,“奇葩证明”自然就会减少直至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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