淼淼 近日听闻某小区内一位垃圾分类志愿者在劝导业主进行垃圾分类时,反受业主责骂,很是委屈。业主微信群里对此反响很大,纷纷谴责那户业主。过了一段时间,这位志愿者毅然坚守岗位,守在垃圾桶旁。 笔者在为这位志愿者点赞同时,对出现此类情况作了思考。没有约束力应该是主因。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德国作为第一个为垃圾分类立法的国家除了对垃圾进行严格分类外,还对居民日常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采取了惩罚措施,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连坐式”,即如果垃圾回收公司人员发现某一处垃圾经常没有严格分类投放,就会给附近小区的物业管理员以及全体居民发放警告信。如果警告后仍未改善,公司就会毫不犹豫地提高这片居民区的垃圾清理费。收到警告后,物业与居民自管会将组织会议,逐一排查,找到“罪魁祸首”,敦促其立即改正。即便不敢承认,犯错的居民也会为了不缴纳更高的清理费,而乖乖遵守分类规则。 在日本,虽然很多地方对垃圾分类没有具体的处罚措施,但从小扎根于心底的垃圾分类概念,人人以不会垃圾分类为耻,这种道德上的自律很多时候甚至比立法对于人的约束更为有效,日本也因此被称之为世界上垃圾分类做得最好的国家之一。 据了解,我区上半年已出台《宁波市奉化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了生活垃圾治理攻坚战“一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五年全面决胜”的总体目标,但官方调查显示,目前群众参与垃圾分类意愿和分类知识掌握这两方面仍是薄弱环节。虽然大家都知道垃圾分类是利国利民的举措,但许多人还是不够自律,依然我行我素,不愿执行。10月1日起《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在全大市施行,明确了适用范围,确定了基本分类标准,厘清了职责边界,细化了分类投放并规范收运行为、分类处置等,届时,违反《条例》将受处罚。希望通过各种宣传活动和《条例》的约束,有更多市民从我做起,自觉进行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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