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政府主办的社会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今年10月8日起,各村、社区及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将开始集中办理2020年度的参保缴费手续,市民可前往指定地点办理。 问: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要缴多少钱? 答: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对象、缴费标准见下表,本次参保缴费周期为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共12个月: 备注:上表中中小学生指在我区学校就读,参保不限户籍和国籍。 本区户籍参保人员中的重点优抚对象、一级和二级残疾人、低保对象、国家供养对象(包括“五保”人员、“三无”人员及孤儿),其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政府全额补助,本区户籍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其个人应缴纳部分由财政按5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三、四级残疾人员实行医保个人缴费部分补助250元/人/年。个人应缴部分财政补助人员的资格确认以办理参保登记日为准。 问: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后可享受什么样的医疗待遇? 答: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参保人员就医发生的医疗费在一个医保年度内按门诊、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分别累计计算。门诊医疗费封顶线为4000元(成年居民B档3000元),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封顶线分别为30万元、25万元(成年居民B档为20万元、15万元)。门诊特病治疗的医疗待遇限于门诊治疗形式,门诊特病人员住院时不设置起付线。具体医保待遇如下: 问:成人A档、B档待遇区别在哪里? 答:门诊待遇举例:王阿姨在人民医院年度门诊总共发生医疗费用4500元,如参加的是成年居民A档,有效费用4000元封顶,最高可报1800元;参加成年居民B档,有效费用3000元封顶,最高可报1050元;A档比B档可多报销750元。 住院待遇举例:王阿姨在宁波市医院年度住院总共发生医疗费用40000元,如参加的是成年居民A档,起付线1200,自费500元,有效费用38300元,可报26810元;参加成年居民B档,起付线1200,自费500元,有效费用38300元,可报24895元;A档比B档可多报销近2000元。 问: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手续? 答:各类城乡居民应在2019年10月8日至11月27日(非工作日除外),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办理参保手续: 1.随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至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居委会及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窗口办理参保手续。由他人代办的,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 2.随带参保人身份证或社保卡至基层的自助服务机办理参保手续。 3.登录“浙里办”或“宁波人社(医保通)”APP,由参保人本人或亲友办理城乡居民参保手续。 浙里办办理流程如下:登陆浙里办→办事→个人办事→部门导航→奉化区→区医保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在线办理。 2019年10月起,城乡居民医保费征收职责由税务部门承担,参保人员在办理参保手续后可通过以下方式完成缴费: 1.社保卡代扣代缴; 2.登录宁波市电子税务局或“宁波税务”APP后,选用微信、支付宝和云闪付等第三方支付方式缴费或到税务服务大厅自助缴费; 3.9家税务委托收费银行(工行、建行、中行、农行、交行、邮储、农信社、宁波银行和鄞州银行)现金缴费; 4.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机构代办缴费。 各类在校学生参保缴费手续详见《中小学生参加奉化区城乡居民医保政策问答》。 问:城乡居民医保是否随时可办理参保手续?如果在参保缴费期内漏保了还能补办吗? 答: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年度参保,按年度享受医疗待遇。符合参保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在参保缴费期内一次性办理参保或续保缴费手续(新生儿、补办人员除外)。 由于各种原因在年度参保(续保)缴费期内漏保的居民,可在城乡居民医保年度中间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及区医保中心窗口补办参保缴费手续。但为体现与按时参保缴费居民之间的公平,防止有病参保、无病不保,对漏保后补办的人员设立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自待遇享受等待期满的次月起至同期医保年度末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其中因下列原因补办参保缴费手续的,自补办的次月起(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度末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1.本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断一个月内人员。 2.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中断次月起三个月内转入人员。 3.部队转业(复员)转入本区户籍(学籍)次月起三个月内人员(需提供户籍学籍从部队转入证明)。 4.本区户籍年度内新出生婴儿在出生次月起3个月内的参保人员。其中新生儿出生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跨医保年度的,其出生之日所在年度与下一年度分别为两个独立的医保年度,均按全年缴费标准缴纳医疗保险费,方可享受对应年度的医保待遇。 年度中补办参保缴费手续的人员,其人员类别按参保年度起始前一天对应的年龄计算,其缴费标准及医疗费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等按本年度全年标准执行。 参保缴费补办受理时间为每月1日至27日(非工作日除外)。 问:参保后可以在外地看病吗? 答:参保人员到外地(宁波市外)就医,按不同情况分别办理以下手续,医疗费可按规定申请报销: 1.因病需转外地就医:由就医的宁波市医保指定医院副主任及以上职称医师提出诊疗意见,填写《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外就医备案表》,由定点医院职能部门通过医保系统,向医保经办机构代为申报,并将《转院介绍信》交予个人。转外地就医可转往中国境内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一次备案有效期为12个月,期间参保人员可多次到转外就医地就医。若转往医院无条件治疗,参保人员可转往当地其他定点医院治疗,就医地区域范围指当地地级市的区域范围,上海、北京、天津、重庆、海南、西藏为直辖市的区域范围或省域范围。有效期满若需继续去原转往就医的医疗机构复诊的,可凭原转往就医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复诊意见,到参保关系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直接办理转外地就医手续,不需重新开转外就医备案表。 参保人员转宁波市外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由个人承担,医保基金不予支付。转宁波市外住院或门诊特殊病种治疗项目治疗发生的医疗费(其中同时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按以下四种情况在我市医保待遇基础上下浮医保基金支付比例。 一是经办理转外地就医核准手续后转往当地医保定点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基金支付比例下浮10个百分点; 二是经办理转外地就医核准手续后转往当地医保定点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基金支付下浮20个百分点; 三是经办理转外地就医核准手续后转往当地医保定点其他医疗机构就医的,基金支付下浮30个百分点。 四是未办理备案自行去外地就医,由参保人员提供去外地就医前的就医资料等材料,经审核情况属实的,基金支付比例在上述规定基础上再下浮10%。 2.异地居住定点就医核准手续办理:参保人员长期异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可以申请异地居住定点就医。 办理异地居住定点就医时,参保人员应持社保卡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填写《异地就医备案表》,办理核准手续,可在居住地的医保定点医院范围内自行选择就医。自办理核准手续的次月起,享受异地定点就医待遇,其在全市定点医院的医保卡结算功能同时暂停。异地居住定点就医在6个月内不可撤销。参保人员由异地返回时,持《异地居住登记表》、社保卡到办理核准手续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定点撤销手续。 参保人员办理转外地就医(含异地居住就医)备案的,就医地区域范围为当地地级市的区域范围,上海、北京、天津、重庆、海南、西藏为直辖市的区域范围或省域范围。 问:育龄妇女参保后,生育医疗费能报销吗? 答:待遇享受期内的育龄妇女发生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含住院分娩医疗费及妊娠期间产前检查费),由医保基金按定额标准一次性补助。市区参保人员具体补助标准为:正常分娩1200元、助产术分娩1500元、剖宫产术分娩2000元,不足定额或超出定额均按此标准补助,补助标准包含原政策中对农村孕产妇的住院分娩补助等其他各类补助。已享受职工配偶生育保险生育补助金的,医保基金不再补助。 分娩时可直接到市内定点医院就医,分娩医疗费由个人支付,新生儿出生后6个月内向参保关系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申领生育医疗费定额补助。参保人员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资格及费用定额支付标准,以《出生医学证明》中新生儿出生日期对应的城乡居保年度和对应的参保人员类别确定。 参保对象 我区户籍 未参加职工基本或住院医疗保险 出生年月区间 (含当日) 年缴费标准 (元/人) 政府补助标准 (元/人) 成年居民A档2000年12月31日前出生7302030成年居民B档2000年12月31日前出生45010306周岁以下婴幼儿2014年1月1日后出生450630其他未成年人 2001年1月1日后 2013年12月31日前出生 200230在校中小学生――200230大学生――150180 人员 分类 门诊 医疗费 住院医疗费 门诊 特病 治疗 医疗费 起付线 以下 起付线至 4万元(含) 4万元至封顶线以下 婴幼儿 及各类学生 医疗费在4000元(含)以下,社区医院就医,基金支付60%;三级医院就医,基金支付30%;其他医院就医,基金支付45%。医疗费在4000元以上的,基金不再支付由个人自负,起付线额度:社区医院300元;三级医院1200元 ;其他医院600元社区医院就医基金支付85%,三级及其他医院就医,基金支付80% 4万元至30万元(含),社区医院就医,基金支付90%,三级及其他医院就医,基金支付85%25万元(含)以下,基金支付80% 成年居民 A档 社区医院就医,基金支付80%,三级及其他医院就医,基金支付70%4万元至30万元(含),社区医院就医,基金支付85%,三级及其他医院就医,基金支付75%25万元(含)以下,基金支付70% 成年居民 B档 医疗费在3000元(含)以下,社区医院就医,基金支付50%;三级医院就医,基金支付20%;其他医院就医,基金支付35%。医疗费在3000元以上的,基金不再支付社区医院就医,基金支付75%,三级及其他医院就医,基金支付65%4万元至20万元(含),社区医院就医,基金支付80%,三级及其他医院就医,基金支付70%15万元(含)以下,基金支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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