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柳家欢 通讯员 王挺)日前,大堰镇一农户在田间烧杂草时,因火势较大,造成周边22株红枫和若干小树苗受损。后经大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努力,双方达成调解。 去年4月的一天,蒋某在大堰镇某村路旁的田里种土豆,在焚烧杂草时,不慎烧到王某田里的22株红枫和一片小树苗。双方均未报警,蒋某提出拿出500元让王某买化肥施救,王某本着试试看的想法照做,而蒋某则以为这件事已了结。 8月,王某找到蒋某,说化肥施下去后小苗没有活过来,22株红枫的树干均不同程度开裂,要求蒋某赔偿10000元,蒋某对此不同意。今年5月15日,王某找到镇调委会,就该事件的赔偿事宜申请调解。 6月5日上午,王某和蒋某来到镇调委会接受调解,双方分歧较大。为此,调解员现场拍照取证,并向相关专业人员咨询,同时让两位当事人各自找行家询价。1小时后,双方基本认同被损坏花木实际价值。最终,王某同意将赔偿总金额降到3000元,蒋某也同意再支付2500元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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