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许犇 通讯员 吕倩清 袁红燕)10月23日下午,溪口镇组织人员对辖区大岙村一处新增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10月21日,溪口镇执法中心队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有人在大岙村山脚下违法搭建,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处理。据现场查勘,当事人在杨梅山脚下搭建建筑物,被发现时两面墙体已建有两米多高,正准备盖顶。经国土部门确认,当事人并未办理相关手续,属于违法搭建。执法人员立即找到当事人张某,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并向其发放了《责令立即(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据张某陈述,自己在山上种植了杨梅树,每年杨梅成熟季节,经常被人采摘,造成损失,因此想要搭建仓库用作工具摆放及农业管理。执法人员告知,不管是出于何种原因不能违法搭建,并劝阻张某趁早拆除,以减少违建带来的经济损失。 23日下午,执法队员发现当事人未在限期内将违建自行拆除完毕,随即按照新增违建“即查即拆”相关程序组织力量对该处违建进行了强制拆除,拆除面积约3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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