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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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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需统一标准

    李露

    今年10月1日起,随着《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开始施行,奉化也开始进入了垃圾分类“强制时代”。但人们发现,奉化市区内各个小区的垃圾分类标准并不统一,比如有的小区规定倾倒完厨余垃圾后必须将垃圾袋扔入其他垃圾中,而有的小区则可以直接将厨余垃圾袋打包扔入厨余垃圾中。

    其实不单单各个小区的分类标准不一,全国各个地方的垃圾分类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先行试点的上海市就规定垃圾分为湿垃圾、干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而我们宁波市则分为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及可回收物。甚至四色垃圾桶都有各地自己的风格与颜色。

    分类标准的不一致,也让不少人感到困惑:这要是从宁波到了上海,是不是还得重新学习垃圾分类?

    不同标准的垃圾分类给本来就是“零基础”的市民增加学习成本,并且易在执行过程中造成混乱。何况现在是高度流动的时代,人们辗转各地,面对不同的垃圾分类标准难免犯迷糊。如果居民在一个城市或地区养成了固有的垃圾分类方式,在别的城市发现不适用,不仅会增加分类错误的几率,还会对其进行垃圾分类造成困扰。

    所以,垃圾分类既然是举国行为,便应统一标准,从而利于全面推进。

    笔者认为,统一标准有利于长期坚持。作为一项长久可持续发展的人类事业,垃圾分类应当进入学校教育内容,从小抓起,从简单学起,逐步提高全社会垃圾处理的能力。所以,为便于学习,应制定一套统一标准、接受度高、可操作性强的垃圾分类标准,不仅能够促使人们愿意去学习,有能力去学习,同时也有利于垃圾分类的长期实施。

    另一方面,统一标准还有利于技术监督。目前,垃圾分类管理仍然以人力监督为主,但是未来随着政策推广以及产业发展,技术性监督将会越来越先进。统一标准必然将推动垃圾分类的技术监督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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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