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伟鑫 垃圾分类工作实施后,各地也根据自身实际因地制宜推进工作,然而实际效果并不如预期,很多问题往往出现在人这一环节,仍需不断进行细化和调整。 某街道在建成区范围内,为每户家庭发放了绿色的厨余垃圾桶,并且由专人定期上门收取。这种方式解决了垃圾分类最后100米的问题,减少了撤点并桶等措施对居民生活造成的影响,而且能够清晰地了解到每家每户分类情况,现场监督分类,提高分类率,并起到间接的宣传作用。但是实行一个多月来,固定点位摆放的垃圾桶内还是有不少厨余垃圾,定时定点收运的效果打了折。 笔者认为,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人,定时定点清运对收运员的压力很大。居民拿出来的垃圾桶没有分类怎么办?劝导之后依旧不愿分类怎么办?谁来处罚?居民不在家怎么办?这些都是实施过程中,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要知道,这些清运员大多也是该村或者邻村村民,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如果劝了不听,也无可奈何,况且他们还没有处罚权。时间长了,那些原本做好了垃圾分类的居民,也会逐渐气馁,上门清运的效果就会越来越差。 所以,如何解决劝导无效问题,需要相关部门重视,比如不定期由城管等有处罚权的相关人员随同清运这种“硬”方式,也可以用一些“软”方式,比如引进积分制度,只要积极进行垃圾分类,就能获得积分,凭积分领取各种生活用品,用奖励的方式来推动村民主动进行垃圾分类。另外,由于不少村民家中产生的垃圾为有机垃圾,建议街道引进“有机垃圾处理设备”,通过微生物发酵处理技术将有机垃圾经过快速化、无害化、资源循环利用化的处理,制成散装有机肥料原料出售,或者制作成酵素,返还给村民,带动村民对有机垃圾进行合理化利用,减少垃圾产生。 总体来说,好举措要想有好效果,关键还是要重视“人”的因素,对于垃圾分类来说,奖励之余,也要重视处罚,用合适的方式督促村民进行垃圾分类。通过建立并施行奖罚有度公平合理的收运制度,更好推动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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