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婷婷 通讯员 陈洁琼)记者从区人力社保局获悉,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通知》,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区缴费标准从8档增加至10档,即每年100元、300元、500元、800元、1100元、1400元、17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 新政最大的变化是,缴费标准中100元档次仅限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低保边缘户等困难群体参保;3000元和5000元为新增加的缴费档次,待遇也相应提高,每月最高从原先的490元上升到815元。 根据新政,如果到达60周岁时缴费不满15年的,须一次性补足到15年。尚田街道的李彩明今年2月将办退休手续,她原先以每年100元的缴费标准交了两年养老保险,现选择每年5000元的缴费标准,2月份再将剩余13年补上,退休待遇可大幅提高。“手头宽裕了,一直想着老来保障可以多一些,没想到这么快就实现了!”说到这,李彩明笑得很灿烂。其他前来社保窗口咨询的市民也纷纷点赞新政,“原先每个月最高还不到500元,现在可以达到800多元了,提高幅度真是很大。” 此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政的出台,增加了群众的发展幸福感和获得感。下一步,区人力社保局将继续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深入调研,不断加快社保同城步伐,全面推动社保政策更加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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