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毛超峥 通讯员 汪生彬 李邓丰)1月13日晚上7时50分,有过路司机报警称,甬金高速宁波段金华方向溪口西收费站不到500米处,有小车翻车。 高速交警指挥中心通过监控查找,发现侧翻后的小车逆向占据应急车道和部分主车道。车头灯亮着,有4个人在车头及应急车道上来回走动,事故后方也没有设置三角牌等警示标志。由于无法远端指示事故人员设置警示标志、撤离到护栏外面,指挥中心随即调派交警赶往现场。20分钟后,交警及施救人员赶到现场,在封闭应急车道和第一车道后实施救援。 经了解,事故车驾驶员张某当时从塘溪收费站上高速,行车至事发地时感到口渴,拿水时方向左偏撞了中央护栏。他急忙朝右打方向,由于车速较快,导致车子侧翻,所幸车上人员系了安全带,无伤亡。 交警事后调阅监控录像,发现张某驾驶的白色小轿车在当晚7时44分就发生了交通事故,期间的10多分钟内无人报警。对此,张某解释道,当时大家都在找手机,没想到要报警。最终,张某因在高速公路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被处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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