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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3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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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任务缓解婴幼儿照护难题

《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 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

    通讯员 汪辰卉

    近日,我区出台《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并于9月1日正式施行,以缓解全区3岁以下婴幼儿的养育照护难题。

    3岁以下婴幼儿的照护服务,是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全面两孩”政策背景下,社会反映的痛点和热点。在2020年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列为十大民生实事之首。宁波市则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纳入宁波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八大领域补短板工作清单。

    该《实施意见》对我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目标作了规划。到2020年末,婴幼儿照护服务和规范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城镇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覆盖率、婴幼儿入托率有所提高,广大家庭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初步满足。全区建设1家具有带动效应、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完成新增托育机构2家,新增托位50个。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

    到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体系和规范管理体系基本健全,实现城乡全覆盖,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广大家庭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城乡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覆盖率、幼儿园托班设置率、婴幼儿入托率明显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持证率达到80%以上。

    为切实缓解我区3岁以下婴幼儿的照护难题,提高家庭照护能力水平,《实施意见》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注重要素保障、加大示范引领等。

    《实施意见》提出,在加强组织领导方面,各镇(街道)要将婴幼儿照护服务作为重要民生实事,结合未来社区、美丽城镇建设,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纳入“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目标责任考核,设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日常管理机构,承担政策咨询、机构备案、人员培训、日常监管和评估检查等工作,落实人员和经费。

    在注重要素保障方面,要加强经费保障,实施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用电、用水享受居民价格,支持托育服务业发展。幼儿园设立托班提供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按照学前教育同等政策对待。

    奉化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落户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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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