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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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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营业不用办执照?店家房东将双双受罚

    本报讯(通讯员 苗壮)近期,方桥市场监管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某小区水果店无照经营。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前往现场。

    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看到水果店主正在忙碌地销售水果,但无法提供合法营业执照。经查明,此水果店系店主从他人处转租而来,店主直接沿用了此前店铺名称,未去办理营业执照。

    “我们刚搬过来,什么都不知道,就问房东要不要去办理营业执照,房东说不着急,让我先试营业开着。”面对检查,店主解释道。

    “没有营业执照不得对外经营,这是基本的法律常识。所谓的试营业,或者短期营业,也必须先取得营业执照。房东这样做,也已违法。”面对执法人员指出的法律依据和确凿证据,店主认识到错误。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区市场监管局提醒:经营者营业前需办理好相关营业执照。更重要一点,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四条“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因此,房东明知租户无照经营还提供经营场所,也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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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