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哲民 前段时间,咱们奉化的文人,108团战友陈鸣达在沪江词典中找出本人名字的出处,觉得有意思,在朋友圈一发,竟引来关注。 有人说我宜当警察,也有说宜当法官,还有说给我起名字的老爸是个文化人。 说来惭愧!在我上小学前,没有现在的大名,一直以小名相称。因为那时不像现在,孩子一出生就得去派出所报户口。8岁那年,要上小学了,父亲才给我起了“江浙民”的名字。后大概因“浙”字俗,读了一学期后,改“浙”为“哲”,成为现在的名字。 我的名字印成铅字,第一次出现在报纸上,是1965年。那年四五月吧,《宁波大众报》登了篇《阿毛饭店老板的剥削经》文章。编辑在“编后语”中要求读者讨论,发表意见。我也写了几百字的读后感,被采用200多字。这篇“处女稿”,正是我对新闻产生兴趣的原动力。 上世纪九十年代,由于我的名字与时任总书记只一字之差,读音又差不多,沾了好一阵“光”。那时我在《浙江交通报》宁波记者站工作,每次去杭州报社,从总编到编辑,都开我玩笑。采访住店,服务员见了我身份证,也会笑着随口喊一声。 十年前,孙子出生了,轮到我给孙子起名字了。孙子在我们棠岙江姓属“兰”字辈。想到“兰”字易撞名,改取波澜不惊的“澜”。四年前,孙子上学了,看到“澜”字笔画多,给孙子书写带来不便,又后悔不已,原来那个“兰”字笔画少,书写方便。与别人撞名有什么关系,你家孩子与别人家的孩子同名同姓,别人又不会把你家孩子领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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