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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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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三治”融合 提质乡村治理的路径探讨

    基层乡村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最末梢,是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当前乡村面临人口老龄化、空心化和群众诉求日益增长等问题,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着新的挑战。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因此,形成党建引领,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治理模式,发挥“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优势,提质乡村治理效能,是现下基层社会治理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三治融合”下乡村治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国家和社会功能互嵌,在国家权力、资源让渡下沉到乡村社会的过程中,乡村治理原有的自治、法治、德治要素得以递嬗。从乡村治理的发展进程来看,乡村治理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正视和厘清。

    (一)自治主体缺位参与度低

    由于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人口倾向性流动,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从农村流向城市,乡村逐渐空心化、老龄化,基层乡村常住人口下降,使得乡村自治主体缺位。且留守村民大多年龄偏大或文化素质偏低,对乡村自治理解不深,主动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不高,降低了乡村自治效能,局限了自治深度。

    (二)法治贯彻不足意识淡薄

    一方面,乡村人口锐减致使乡村治理的干部队伍年龄老化且断层,法律人才短缺,在乡村治理依法行政过程中容易出现主观随意,乡村治理法治化贯彻不彻底。另一方,面年龄结构和法律知识素质限制,村民法律意识欠缺,主动获取基层政府相关政策能力不足,政府和村民之间“不合拍”,这也成为乡村治理法治化的绊脚石。

    (三)德治传统式微功利盛行

    一是德治是非正式治理方式,缺少衡量的大众标准和惩戒的手段,作为意识形态领域的社会公德在发展过程中容易势弱。二是现下社会功利浮躁,“人情”和“私德”现象普遍存在,不断挑战道德标准、乡土文化和公序良俗。三是多元文化价值观的冲击,使得传统道德权威的影响力日渐削弱。

    二、党建引领“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实现路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当前形势下,基层民众对乡村治理提出了更高的需求。加强党建引领,构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基层政府、社会组织、村民等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的“三治融合”治理体系,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一)打造阵地搭建平台 激发自治参与力

    一方面,发挥区域化党建优势,串联现有的区域内基层党建服务中心,把基层政府、社会组织、村民等多元主体有机链接,整合各方资源,打造共治阵地,为基层群众自治提供坚实后盾;另一方面,可开拓基层村民参与治理渠道,充分利用现有自治平台,如“议事厅”“圆桌议事”“微清单”等。此外,也可搭建利益诉求表达平台,建立基层村民参事议事制度,对群众的合理诉求,相关部门及时回应,尽快解决办理,从而激发基层村民自治活力与参与度,合理引导基层村民参事议事。

    (二)引入人才宣传教育 强化法治保障力

    以标准化党建助推规范化建设,优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机制,夯实基层基础。例如,标准化党建搭载原有的“网格”向基层延伸,为基层乡村和谐稳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引入法律人才,招聘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乡镇干部、基层社会工作者、村官等。也可对接相关职能单位、机构、社会组织等,例如律师事务所、法律工作室等,为区域内居民提供各种法律服务。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对基层干部持续开展集中轮训,统筹抓好基层干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加法律相关培训比例。另外,对村民也要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利用宣传栏、分发普法小册子、组织讲座、观看宣传片、法律小品等多种形式,让村民信法、学法、用法。

    (三)树立榜样奖惩分明 提升德治软实力

    在农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凝心聚力、互助共进的良好乡村生活氛围;树立党员标杆、道德模范、优秀基层干部等,推行实施“亮身份”措施,强化党员身份意识,使农村党员干部成为维护片区稳定平安、民风文明和谐的重要力量;建立道德红黑榜,开展“道德评议”,对村内的好人好事、违规越矩的人事,随时记录、定期公开、及时提醒、年底汇总。对成绩突出、正面力量的进行嘉奖,同时对违约较多、屡教不改的列入黑榜,在政策扶持、贷款授信、公益岗位等方面给予限制,充分发挥道德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作用,以德治孕育乡村道德新风尚。

    作者系区委党校教育科 张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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