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版:A5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21年12月15日 星期三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餐饮单位防疫温馨提示

    1.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及食品安全管理各项要求,做实、做细各项管控措施。

    2.建立全员健康监测报告制度,食品从业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并执行“晨检”测温和健康询问,凡有发热、咳嗽、咽喉疼痛等症状的,一律不得上岗,并按防控要求医学观察或就医诊治,杜绝带病上岗。

    3.禁止未戴口罩和有发烧、咳嗽等症状的人员进入食品加工制作场所。

    4.加强食品处理区及就餐等场所的通风换气、预防性消毒和清洁卫生消毒等卫生工作。

    5.消费者进店消费前,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做好人员健康码和行程码的查验工作,测量消费者体温,并提醒消费者戴好口罩。

    6.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及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人员健康卫生、食材采购验收、食品加工制作、备餐供餐、餐饮具清洁消毒等工作。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奉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