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嘉婷 通讯员 张洁 王洁琼)“您运输的涂料在机场南路与葭浦路交叉口遗撒造成路面污染,涉嫌损害城市道路,请于7日之内到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江口中队接受调查处理。”近日,一货车司机因“滴漏撒”被罚。 当天,江口中队执法队员巡查至上述路段时,发现路面上有遗撒的涂料,对路面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在拍照取证后,江口中队紧急对接环卫部门冲洗事发路面,同时马上通过智慧城管平台调取该路段监控视频。 根据现场情况,执法队员判断该事件发生不久,结合监控仔细排查,基本锁定肇事车辆。当天上午10时左右,一辆浙B牌照的轻型货车在途经机场南路与葭浦路交叉口时,由于未采取有效措施固定车上涂料桶,导致涂料桶侧翻后涂料洒落污染路面。 在掌握充足证据后,执法队员与驾驶员赵某取得联系,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到中队接受处理。通过对赵某的调查询问,其承认了涂料遗撒污染路面的事实,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根据《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和第三十六条规定,赵某损害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被处以6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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