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嘉婷 通讯员 竺斐)“现场发现54只不同规格的液化气瓶,用于当事人违法充装,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区综合执法局执法队员称。近日,因涉嫌未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一当事人被立案查处。 日前,区综合执法局接到举报线索,尚田街道方门村一居民房里有人充装燃气,而街道网格员在日常巡查中也发现该处有异常情况。初步了解情况后,该局立即抽调20名执法队员赶往该村。 当天,执法人员来到现场后,发现该居民房内存放有不同规格液化气瓶54只,气瓶倒灌工具若干,以及一辆涉嫌运输气瓶的小型货车。同时,经现场仔细调查发现,该房屋以及院子内无检测报警装置,各类电器设备都为非防爆设备,房屋周边紧邻其他民居,且距离杭深高速铁路桥不到20米。考虑到当事人的行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执法队员第一时间联系区煤气公司对涉嫌非法经营的货车和气瓶进行统一集中保存,并联系尚田派出所联合执法。 经初步调查询问,当事人汪某某未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自去年起用一辆小型货车开展瓶装燃气经营活动,经营活动范围以奉化区为主,同时为躲避执法人员检查,当事人汪某某还破坏了气瓶上的二维码。区综合执法局已对汪某某涉嫌未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立案调查,并将当事人涉嫌犯罪相关资料移送区公安分局处理。当事人因涉嫌非法经营已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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