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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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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牵出历史遗留问题

共享法庭巧妙化解纠纷

    本报讯(通讯员 竺盛涌 张晨盼)近日,在方桥街道儒江村征迁指挥部,一桩关系复杂的涉拆迁房屋纠纷在共享法庭的助力下得到了妥善解决。

    儒江村因宁波大学医学部(方桥校区)建设项目需要整村拆迁。在拆迁工作推进过程中,涉及遗产继承、房屋买卖、共用建筑等许多纠纷一一暴露出来。该村已去世的村民王某在村里遗留下的房屋就涉及继承和买卖关系,产生的纠纷一时难以解决。于是,征迁指挥部通过儒江村共享法庭连线方桥法庭联系法官,请求协助解决。

    土地证上登记在王某名下的房屋有三间,建筑面积分别为40平方米、56平方米、72平方米。1998年,王某将其中的56平方米、72平方米这两间房屋分别转让给邬某、张某,邬某系该村村民,张某非该村村民,后张某又将这间房屋转让给了儒江村村民傅某。在这些买卖过程中,土地证没有完成过户手续,依然登记在王某名下。王某名下未转让的40平方米房屋涉及继承,王某与丈夫生前育有四子女,现均居住在外地。

    在此次拆迁启动后,张某已经与傅某达成协议,同意该房屋拆迁所得利益归傅某所有,但是王某遗留下的这些房屋涉及的其他拆迁所得利益和继承事宜没能达成协议。

    在共享法庭连线中,联系法官提出了指导意见:一、关于未转让的40平方米的房屋,应由四子女共同继承并签字。如由一人继承,其他继承人应声明放弃继承。二、关于56平方米那间房屋转让应属有效,在拆迁过程中,指挥部应做好王某继承人工作并签字。三、关于72平方米那间房屋的转让,必须由王某继承人、张某、傅某共同签字,明确拆迁所得利益归属。

    征迁指挥部根据法官指导意见当即对在连线现场的当事人进行了调解,王某四子女签下了继承协议,并分别与邬某、傅某签下了相关协议,王某留下的这三间待拆迁房屋相关纠纷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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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