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当心年报诈骗套路 “市场监管的同志,今年的年报申报要收费吗?”近日,商户陈女士收到来源不明的提醒短信,根据短信中的链接,点击进去后显示“需要缴纳398元年报申报费用”,她操作几步便到了验证银行卡密码阶段,陈女士顿生疑惑,随即电话咨询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后得知年报是不需要收费的,这才意识到是收到了诈骗信息,好在没有经济损失。 每到年报公示期,年报诈骗也开始“上线”。年报诈骗类型多种多样,大多数都是打着“年报第三方服务”的名号,以年报代办、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等理由,采取“广撒网”形式,通过短信、微信小程序诱导经营者点击假链接,进入假平台,骗取信息和钱财,金额往往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 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营者,按时申报年报是经营主体应尽的法定义务,但如果有人自称是市场监管工作人员,称未申报年报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风险,或是推送相应短信链接或微信链接,帮忙填报年报或引导经营者按相关步骤操作,并收取一定费用,就需要提高警惕了。年报申报是完全免费的,不收取任何费用,市场监管部门并未与任何机构开展年报催报工作,也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诱骗索要经营个人信息,收取费用。 目前,经营主体申报年报途径多,操作简便,可登录国家企业信息公式系统、“浙江企业在线”微信公众号进行申报。对于申报操作有疑惑的,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寻求帮助。 案例二:采耳有风险 消费需谨慎 近日,吴先生到某养生馆采耳,后续感觉耳朵不适,遂前往医院就诊。经医疗诊断,吴先生是由采耳引起的中耳炎、耳膜穿孔。吴先生要求养生馆退还采耳费用并赔偿医疗费,但养生馆以各种借口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多次沟通未果,吴先生就此问题投诉至区消保委。 区消保委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根据案件特点采取“诉调对接”模式,由“共享法庭”区人民法院联系法官协同处理。区消保委工作人员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向经营者释法说明,吴先生在该养生馆接受采耳服务后就被诊断中耳炎、耳膜穿孔,从因果关系上判断,养生馆是需要承担责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经区消保委多次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经营者同意一次性赔偿吴先生医疗费等相关费用2万元,吴先生表示满意。 采耳本是一件惬意事,没想到却让耳朵“受伤了”。耳道部位皮肤脆弱,如果由非专业人士采耳或者操作不当,极易对耳朵造成伤害。据此,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采耳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选择正规商家。消费时选择信誉好、证照齐全的正规采耳店,了解技师资质和资历,确保得到安全有效服务。二是理性消费。若耵聍分泌过多或排出受阻,应及时到正规医院耳鼻喉科就诊,由专业医护人员操作处理。三是正当维权。接受采耳服务时保留相关消费凭证,若耳朵受伤应及时就医避免伤害扩大,必要时向职能部门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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