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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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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区高龄老人生活津贴政策告知书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关于规范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浙民养〔2022〕209号)等文件精神,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区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含长寿保健补助金)政策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拥有奉化区户籍且年满80周岁以上的所有老年人。

二、补贴标准:

1.80(含)到89周岁,每人每月60元;

2.90(含)到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

3.100(含)周岁以上,每人每月800元(长寿保健补助金)。

高龄津贴自老年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起发放,长寿保健补助金自老年人年满100周岁的当月起发放,两类津贴发放至老年人辞世的当月为止。

三、发放程序:

采取数字化主动方法。由镇(街道)或村(社区)经办人员提前1个月主动对接即将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核对老人信息并发放《高龄津贴发放告知书》,津贴每月25日前发放到位(遇节假日延后)。

老年人在省内死亡的,发放系统将在次月自动核减;若在浙江省以外地区死亡的,老人亲属需在死亡次月的20日前告知户籍所在镇(街道)申告报停。

四、发放途径:

原则上统一发放至老年人本人具备金融功能的社保卡中。

五、注意事项:

1.自2023年1月1日起,如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未能及时享受高龄津贴的,可向镇(街道)提出补发申请,例如1943年3月出生的老人,因信息核对不及时导致在2023年10月才开始享受高龄津贴,那么可以申请补发2023年3月至2023年9月的高龄津贴。

2.高龄津贴由区民政局审批发放,不是由区人力社保局社保中心审批发放,跟养老保险金不是一回事。

3.若发生社保卡过期的情况,请及时到银行网点办理新卡并到户籍所在镇(街道)提出发放账号变更申请,完成账号变更,以免影响津贴发放。

4.如有疑问,可以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等到户籍所在镇(街道)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溪口镇:0574-88875193

莼湖街道:0574-88730885

大堰镇:0574-88605702

尚田街道:0574-59518849

裘村镇:0574-88778779

西坞街道:0574-88535521

松岙镇:0574-88796020

萧王庙街道:0574-88832798

锦屏街道:0574-88517710

江口街道:0574-88562096

岳林街道:0574-88938552

方桥街道:0574-88608953

六、常见问题答疑:

(一)已享受退休金、失地养老保险金等人员能享受高龄津贴吗?

答:高龄津贴是一项普惠性民生政策,只要是年满80周岁(含)、具有我区户籍的老年人都可以享受这项政策。

(二)已享受高龄津贴人员发生户籍迁移的,高龄津贴待遇是否发生变化?

答:若在全国范围内迁移的,老人或其亲属需在户籍迁移当月向原户籍所在镇(街道)申告报停,同时向新的户籍所在镇(街道)提出享受高龄津贴待遇申请,待遇标准根据新的户籍地当地政策。

若移居国外的,老人或其亲属需在移居当月向原户籍所在镇(街道)申告报停,不再享受高龄津贴待遇。

若造成资金重复领取的,老人要主动退回,拒不退回的,将纳入个人失信记录,原户籍所在镇(街道)将采取法律手段追回相关资金。

(三)如果老人在奉化区以外地区死亡,且其亲属未及时告知户籍所在镇(街道),导致高龄津贴违规发放了,怎么办?

答:若出现这种情况,根据《奉化区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管理实施细则》,将由户籍所在镇(街道)向老人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追回多领取的高龄津贴,出现拒不配合的,纳入领取人的个人失信记录,并采取法律手段追回相关资金。

(四)未办理社保卡,或社保卡金融功能尚未开通的怎么办?

答:需要老年人持本人身份证前往银行网点办理社保卡并开通金融功能。

(五)老年人有奉化户籍,但社保关系在外,且持外地社保卡的,怎么办?

答:该类老人只要保证其本人社保卡开通了金融功能就行;未开通金融功能的,请及早开通该功能。

温馨提示:望广大群众相互转告,不出现漏发的现象,让每位高龄老人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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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