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申请程序为:准备申请成为UFI会员的机构或者展会主办者必须尽早向UFI提出申请,UFI首先备案,如果申请UFI将其纳入当年工作日程,那么申请在理论上最迟为前一年的年底前向UFI秘书处提交所有正式申请文件。申请被受理后,UFI下设的指导委员会将委派一名或者多名代表前往展会实地考察、实地核查所提交材料的情况,然后出具审核报告。相关的所有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审核报告由指导委员会先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向UFI大会提交认可提议。 UFI每年会举办一次全体会员大会,其中一项议程即为审核由指导委员会提交的认可提议,如果会员出席或代表出席人数2/3多数票支持通过认可提议,则可授予其UFI展会通过UFI认证的几方面主要包括: 1、首先必须获得展览会所在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认可其为国际展会; 2、直接或间接外国参展商数量不少于总数量的20%; 3、直接或间接外国参展商的展出净面积比例不少于总展出净面积的20%; 4、外国观众数量不少于总观众数量的4%; 5、展会主办者必须可以提供专业的软硬件服务,展场必须是适当的永久性设施,在具体接待服务方面; 6、所有相关申请表格、广告材料及目录必须使用尽可能广泛的外文,包括英语、法语、德语等; 7、在展会举行期间不允许进行任何非商业性活动; 8、参展商必须是生产商、独家代理商或者批发商,其他类的商人不允许参展; 9、严格禁止现场销售展品或者现场买卖; 10、展会定期举办,展期不超过两周; 11、申请认可时展会最少定期举办过三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