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晓峰 通讯员陆明光 楼烧冬 翁恩锋)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获悉,新交规实施满一年,交警部门共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423.77万起,其中宁波本地驾驶人中有9080人次被一次性扣满12分。而这些被一次性扣满12分的人中,酒驾占了一半多,其次是超速,第三位的是涉及号牌问题。 酒驾“坑”了不少人 去年我市交警部门查处酒后驾驶12680起,其中醉酒驾驶2929起。在这12680起酒驾中,宁波本地驾驶人为5728人次。 去年年底,江北交警在甬余线洪塘西路口拦下了一辆二轮摩托车,交警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42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这名姓王的男子居然是第三次酒驾了。而且这次驾驶证还没考出,又重蹈覆辙。最后他被罚款3000元,处行政拘留10天。 超速被记满分的不少 新交规规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要扣12分。去年宁波本地驾驶人中,有1764人次因此被一次性扣满12分。 去年2月,一名90后驾车行经陈姜线陈婆渡小区路段,车速达102公里/小时,超速50%以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驾驶人李某处以罚款1500元、记12分的行政处罚。 货车遮挡号牌多为“闯禁” 以前,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或未安装号牌的记6分。从2013年1月1日起,这些行为要被扣12分。去年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导致被一次性扣满12分的宁波本地驾驶人多达631人次。而这其中,货车遮挡号牌占了多数。 去年12月20日晚上,江北交警在常洪隧道岗亭执勤时,发现一辆大车用毛巾将前牌照遮挡。交警立即示意车辆靠边接受检查,车主一看被交警发现了,一边连声说“对不起”分散交警注意力,一边试图把遮挡号牌的毛巾抽掉。幸好交警早有准备,在他未完成抽掉毛巾这一动作时,抢先拍下照片固定了证据。据车主说,常洪隧道不允许大货车通行,需要绕行明州大桥或庆丰桥,绕行的话需要多跑20分钟的路程。他想节省时间,但又怕被电子警察拍下,所以就想了这么个办法来“闯禁”。最终,这位司机被罚款200元,一次性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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