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1月28日电(记者郑昕)记者28日获悉,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检察院日前作出决定,对1月5日下午在蒲城县迎宾路南段阳光酒店门前发生的客车爆炸案中涉嫌爆炸罪的犯罪嫌疑人党萌萌和涉嫌盗窃爆炸物品罪的犯罪嫌疑人杨红军批准逮捕。 据介绍,目前侦查机关已经查明,制造“1·5”客车爆炸案的犯罪嫌疑人党赵飞(爆炸时当场死亡),因家庭矛盾对妻子樊亚茹怀恨在心,欲用爆炸装置炸死其妻。2013年11月13日和18日,党赵飞伙同其女儿党萌萌,先后两次在渭南至白水的大客车上准备炸死樊亚茹未果后,又采用欺骗的方式,向在罕井镇郑家煤矿从事爆破工作的犯罪嫌疑人杨红军索要了炸药和雷管,杨红军遂从郑家煤矿盗得乳化炸药两听、电子雷管两枚交给党赵飞。随后党赵飞携带爆炸装置,在西安至蒲城的客运班车上实施爆炸。 2014年1月5日18时30分左右,一辆车号为陕AN0207的宇通客运班车从西安城东客运站出发,行至渭南市蒲城县迎宾路南段阳光酒店门前时突然发生爆炸,造成5人死亡,20多人不同程度受伤。 案发后,蒲城警方展开侦查,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指示侦监科及时派员提前介入案件,掌握第一手材料和案件进展情况,参与并协助公安机关补充完善证据,依法快速办理。 据悉,1月21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后,1月24日,蒲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将涉嫌爆炸罪的犯罪嫌疑人党萌萌和涉嫌盗窃爆炸物品罪的犯罪嫌疑人杨红军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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