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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1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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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敢于打假维护“舌尖上的安全”

  □耿银平

    职业打假人李勇,花298元买的鱼翅过期了,举报协商后,最后获得2980元赔偿款,“在温州,90%的超市被我们找出问题索赔过。”李勇说,他的团队有30多人,都是年轻人,擅长“找茬”,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如今,他们已将目标延伸至福建、浙江、广东一带的超市,他们更倾向于食品类目标,因为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不合格食品可以“退一赔十”,赔偿比例比其他种类高得多(3月14日《温州晚报》)。

  职业打假人的“有私服务”提醒我们,遇到假货,不能光躲闪、忍耐,还要善于迎击、及时出击,像职业打假人那样善维权、不妥协。在某种意义上说,这种“职业化打假”打得更为精准,是净化市场的“啄木鸟”,得到金钱赔偿之余,李勇们用自己的行动,为食品安全做了实事,可谓贡献不小。

  “李鬼”这么嚣张,固然有造假者太厚黑、监管者太“无能”的缘故,消费者也应该从自身找找原因———我们勃然大怒的消费痛感还有吗?我们敢于较真的决心和毅力还在吗?对于许多人来说,这些恐怕早被各种假冒伪劣产品给折腾光了。因为打假索赔太费劲、太麻烦,而且往往得不偿失,我们一直在隐忍、在退让,假冒伪劣产品才有了继续存在的空间;我们一直在麻木,制假售假者才敢变本加厉。作为消费者,我们不进步,就是在退步;不敢维护权益,就是在助长歪邪。职业打假人能让我们提高消费觉悟,这对我们是潜移默化的积极影响。

  对于职业打假人,也许有人不看他们揪出了多少假冒伪劣商品、打掉了多少制假售假者的嚣张气焰、端掉了多少黑窝点,而说他们是“为打假而买假”、“别有用心的打假”,是吸食商家“血肉”的寄生虫等。但更多消费者会心存感谢,因为他们是维权的榜样,彰显了敢于维权的力量。消费正义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善良与隐忍感动不了无赖商家,依法维权、主动维权,才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最好办法。

  今年3月15日刚生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知假买假给予了支持,同时将消费欺诈赔偿标准从1倍增至3倍,赔偿金不足500元的按照500元赔偿。法律之剑已经高悬,职业打假人也好,普通消费者也罢,都应该顺势而为,用敢于打假维护自己“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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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