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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1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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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国税开具全市国税系统首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帮“走出去”企业避免重复征税

  本报讯(记者周亚琼 通讯员赵红燕 胡春莺 董文志)近日,北仑区(开发区)国税局向浙江天时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开具了一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这也是宁波市国税系统开出的首份该类证明。“有了这个,开发印度市场就能够根据中印之间签署的税收协定,使公司避免国内外双重征税。”天时公司财务经理吕萍对记者说。

  为协助我国税收居民享受我国政府与缔约对方政府签署的税收协定待遇,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均能够开具此类证明,由企业根据所得税主管部门的不同分别进行申请。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11到2013年三个年度,已有包括浙江华业电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三家企业,在北仑区(宁波开发区)国税局申请办理《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北仑区、宁波开发区是宁波市企业“走出去”较活跃的区域。开发区外经贸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该区域内共有近百家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工程承包、劳务合作等。

  “这些企业在国外取得各种形式的收入后,需要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而由于他们同时又是国内的纳税人,在国内也需要承担纳税义务,这样就容易产生重复征税的问题。”北仑区(开发区)国税局税源管理四科科长张子成向记者介绍,相关企业要享受我国政府与缔约对方政府签署的税收协定待遇,达到避免重复征税的目的,必须提供“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到上个月为止,我国已经对外签署了近百个避免双重征税的税收协定,涵盖了大部分与我国企业经贸往来比较密切的国家和地区。

  北仑区(开发区)国税、地税部门国际税收业务方面的负责人认为,部分企业对这项优惠政策还不熟悉,前来申请企业较少,下一步将面向企业加强政策宣讲和辅导。同时,税务部门建议相关企业在开展对特定国家的对外经贸往来时,应该具体了解下中国与对方国政府之间签订的有关税收协定,最大限度利用好政策带来的利好。

  ■名词解释:

  税收协定

  税收协定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为了协调相互之间的税收管辖关系和处理有关税务问题,通过谈判缔结的主要为消除双重征税、稳定税收待遇、适当降低税率、分享税收收入、减少管理成本、合理归属利润、防止偷漏税、实行无差别待遇等问题的书面协议,从而达到缔约国双方居民都享有税收优惠待遇的约定,而且这种约定只有缔约国一方或者双方的居民才有资格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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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