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开发导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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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0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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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

  问:国家对出口货物的报检时限有具体规定吗?

  答:国家对出口货物的报检时限规定具体如下:出境货物最迟应于报关或装运前7天报检,对于个别检验检疫周期较长的货物,应留有相应的检验检疫时间;出境的运输工具和人员应在出境前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或申报;需隔离检疫的出境动物在出境前60天预报,隔离前7天报检;出境观赏动物应在动物出境前30天到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问:我公司出口产品到东盟国家,客人经常要求我方提交优惠原产地证,请问该证书有什么作用?

  答:优惠原产地证书不仅可证明货物的原产地身份,实现货物顺利通关,更重要的是帮助货物享受进口国的关税减免和其他优惠待遇。善用优惠原产地证书,可以拓宽出口渠道、增强自身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问:出口玩具报检时,应当提供哪些材料?

  答:合同、发票、箱单、《出口玩具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该批货物符合输入国家或者地区的标准或者技术法规要求的声明;输入国家或者地区的技术法规和标准无明确规定的,提供该批货物符合我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声明;玩具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上内容摘自《宁波企业开拓国际市场1000个这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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