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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0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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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美婴儿推车须符合新标准

  在过去的5年间,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共收到约1300起与婴儿推车有关的事故报告。因此,为了提高婴儿和儿童四轮卧式、坐式推车的安全性,防止婴儿和儿童的受伤,CPSC于最近批准通过了一项新的联邦强制性标准。

  新联邦标准整合了于2013年12月发布的自愿性标准《婴儿卧式和坐式推车的标准消费品安全性能规范(ASTM F833-13b)》,解决了与多角度/可调扶手有关的头夹风险。此外,新的安全标准还解决了向该机构报告的与婴儿推车有关的风险,包括铰链引起的事故,通常导致手指或手臂挤伤、切伤或截断的风险,轮子破裂和脱落的风险,停车制动故障,锁定机制问题,儿童自己解开保险扣以及约束装置破裂或分离等约束问题,以及要求结构完整性和稳定性。

  在此提醒,首先,婴儿推车、童车生产企业要密切关注进口国新版标准的修订和生效动态,主动寻找政策和动态,便于尽早消化应对;其次,企业要完善安全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健全风险评估,严格按照新标准进行设计、生产检测,避免因新旧标准更替的时间差冲突,造成产品受到通报召回,因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此外,目前,宁波地区出口的婴儿推车对美国等发达国家的依赖性较强,为减少因标准升级而带来的冲击,企业应积极开拓新的市场。(夏 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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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