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专题会议明确,宁波将打造“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基本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导地位。未来五年计划投入资金890亿元,落实15项创建行动,积极推动城市治堵目标实现(4月5日《宁波日报》)。 在城市不断扩张、私家车迅猛发展、社会普遍追求“速度”和“效率”的今天,如何让南来北往的人们走得了、走得好、走得安全、走得便捷,考验着城市的公共服务能力。然而,当下的困境是,尽管各地都加快了城市道路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努力盘活道路资源和提升管理的智能化、精细化水平,但似乎总也满足不了车辆快速增长带来的刚性需求。不只是“北上广”,就连不少二三线城市也成了“堵城”,交通拥堵演变成了现代“城市病”。“时间都去哪儿了?时间被堵在路上了!”不少“上班族”无奈地叹息。 就拿宁波来说,近几年,政府公布的交通建设投资规模基本保持在每年200亿元左右。绕城高速、城区过江桥梁等一批重大项目陆续建成,一些跨区“断头路”也相继打通,可市民还是感觉有些时段和区块有点“堵”。原因并非是路修得慢了、建得少了,而是“汽车时代”来得太快了。机动车保有量每月上万辆的增长,不仅使城市“超负荷”运行,还加剧了雾霾等环境污染。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总得找到破解之策。从国内外先进经验看,选择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从源头上释放道路资源,是必由之路。尤其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大城市40%-60%的公共交通分担率相比,我们还有不小差距。不改变道路资源被低效利用的局面,就不可能从根本上缓解交通拥堵,城市“血脉”就无法有序流动。眼下,有的城市采取小客车限购限行的办法“治堵”,且不论调控效果如何,其先决条件,也必须是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让市民利用公共交通就能便捷出行。 “公共交通优先”,本质是百姓优先、畅通优先、公共利益优先。其核心是通过资源的科学配置,突出城市公共交通的主体地位和公益属性。通过创新体制、加大投入、完善规划布局、发展新装备等举措,形成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优化发展和优质发展的格局,提升其保障能力、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使之成为多数人出行的“优选”,实现公众利益的最大化。 “公共交通优先”,是一个系统性的概念。它既包括相应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公交、出租等传统运力的提升,也包括轨道交通、公共自行车等新运输方式的发展。如我市首期投放的1.5万辆公共自行车和即将开通试运营的轨道交通,都是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成果。这些新的运输方式,将更好地保障群众出行,让更多人受益。 “公共交通优先”,既要靠政府“发力”,也离不开公众合力。比如,服从和顾全大局,积极参与和支持公共交通建设、发展;出行尽量选用公共交通工具,少开私家车;自觉尊重公共交通“路权优先”,不随意侵占其道路资源,等等。总之,这是件关系公共利益的大事,需要各方凝聚共识、同舟共济、齐心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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