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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1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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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垃圾处理还需财政“给力”

  □刘 鹏

    山东济南市先后投资3.47亿元,新组建农村环卫所70处,建设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站57处,初步建立了“村收集、镇收运、区县(市)运输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模式。那么,济南的这套机制是否运转顺畅?是否还有潜在的困难?近日,济南市委政研室的专题调研发现,农村垃圾处理存在收集粗放、生活垃圾积成山,处理成本高、垃圾外运有难度等问题(4月8日《济南日报》)。

  生活垃圾城市有,农村也有。城市需要垃圾处理系统,农村同样需要。济南建立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机制,加大对农村垃圾的收集、转运和处理力度,无疑是维护农村清洁卫生、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必然之举。

  从目前的运行情况看,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机制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垃圾收集方式粗放,随意堆放影响水源安全,形成重复污染;二是转运成本比较大,以至于一些地方用不符合转运条件的车辆运送垃圾,造成渗漏,形成二次污染;三是处理成本高,区县(市)自行处理垃圾的能力不足,造成大量垃圾必须经过长途转运。

  这三个方面的问题,归根结底就是缺钱。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与城市垃圾处理的巨大投入相比,农村垃圾处理的投入明显过少。收集力量不足以及收集不积极、转运成本大而财力又跟不上导致的不规范运送、垃圾处理厂缺少等,可以说都是因为缺钱。假如有更多更充足的资金投入,这些问题的解决就会容易很多。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产生生活垃圾,谁处理”等原则,农村居民是需要出一部分生活垃圾处理费用的,就像在城市每个市民需要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一样。但笔者以为,在农村垃圾处理系统建设初期,首先需要政府财政“给力”。因为说到底,这个系统属于公共设施。应该先把相关系统建立起来,把垃圾处理好后,再逐步完善收费体系。否则,村民对垃圾系统的效果还有疑虑时,谁愿意积极出钱买单呢?

  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所面临的问题,是新农村建设必须过的一关。各地各级政府部门需要做好整体规划、完善制度设计、加强引导管理等,但更重要的是,为农村欠缺的垃圾处理系统提供更多财政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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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