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2年12月31日批准发布GB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过渡到2014年4月,也就意味着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是我国纺织服装行业最重要的两个强制性标准之一,是指导国内服装生产加工及进口服装销售和监督检验的强制性标准。 据悉,1998年发布的旧版国家纺织服装标准为统一纺织服装使用说明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但该标准发布至今已有十几年,随着纺织产业的发展,原标准已不能适应实际需要。跟旧版相比,新标准主要发生了如下变化:1.细化了各类产品的型号和规格的表示。2.使用说明的内容取消了产品质量等级、检验合格证明和产品使用期限。3.使用说明的内容增加了产品的安全类别。4.明确了在耐久性标准标签上需标注的三项内容。5.增加了附录A“不属于本部分范围的产品”。6.增加了附录B“使用说明缺陷的判别”。 为此,提醒纺织企业尽快了解和熟悉该强制标准的规定,确保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尽量避免因不符合新标准而带来不必要损失。(傅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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