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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安 绘 |
本报记者 董小芳 通讯员 贺磊 街坊邻居处久了,难免会有些磕磕绊绊。近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调撤了一起楼下居民起诉楼上住户养狗扰民的案件。记者从市中院了解到,如此的相邻关系纠纷案件,虽然总体量不大,但因为形成原因复杂,且容易衍生其他纠纷,面临取证、调撤、执行难度大的困扰。 “不可量物侵害”取证难 楼上养了条狗,闲来无事喜欢到阳台防盗窗上玩。这可害苦了楼下居民,“狗毛到处飞、叫声影响休息、甚至不时会有狗尿滴下来”,双方多次协商不下,便闹到了法庭。 这样鸡毛蒜皮的事,法院受理的并不少。据了解,目前法院受理的相邻纠纷类型主要有:通风、采光纠纷;邻地的通行和使用纠纷;渗漏水纠纷;宠物饲养对他人造成的影响纠纷;噪音、油烟污染纠纷等。 “虽说是邻里间的小纠纷,但处理起来并不容易,首要的取证就是个大难题。”市中院民二庭莫爱萍法官解释说,比如噪音、光、油烟扰民等,在法律上统称为“不可量物侵害”,它所构成的妨害不同于普通的相邻妨害,无影无形,难以量化。而且,即使举证有效,如何证明被告的行为是故意的,也比较难。 情绪对立激烈调撤难 相邻关系纠纷案件有个现象:一旦闹上法庭,通常在一审过后会继续上诉,调撤率比较低。究其原因,多为双方当事人情绪对立激烈、“斗气”所致。 “进入起诉程序的相邻关系纠纷案件,一般之前经历了邻里、社区等多次调解,矛盾越来越激化,才会对簿公堂。此时双方当事人通常积怨已深,给调解带来了很大的阻力。”法官解释,除了“争口气”,还有不少原因导致相邻关系纠纷调撤难,比如涉及主体除了房屋所有权人外,还包括房屋承租人等其他实际使用人;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物业管理合同等其他民事法律关系形成交叉等。 判决容易执行很难 “下一纸判决书相对简单,但执行并不是一件易事。”办案法官感慨,比如确定了漏水原因或宠物扰民等,判定被告停止侵害,但被告不予执行,就比较棘手。一来不好强制,二来法官不可能每天去监督,三来具体的标准无法定。 此外,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也给相邻关系纠纷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带来了难题。“以相邻关系纠纷起诉的居民,一般是将邻居、物业作为被告。但事实上,很多房屋漏水、裂缝等问题,是开发商当初建设时造成的。这些问题,并不是仅靠邻居、物业就能解决的。”法官说。 邻里相处需宽容和自律 在现实生活中,邻里间磕磕绊绊总是难免的。你家的葡萄树爬进了我家院子、我家的狗叫影响了你休息……说到底,多是些“芝麻绿豆”的小事。较真了,就成了纠纷;淡然看,何尝不是生活中的插曲?多一些宽容,多一些自律,双方各退一步,自会海阔天空。 同时,法官呼吁:基层调解纠纷的资源最好能够多些再多些。“调解是解决此类案件最好的方法,诉讼易导致双方矛盾激化,伤和气,且拖的时间越长,双方积怨越深。如果基层多了一些调解的资源,在矛盾萌芽阶段就介入,会有利于纠纷的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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