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宁波新闻·特别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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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0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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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自有真情在 我为慈善献爱心

———宁波市慈善总会会长陈云金就“慈善一日捐”答记者问

  在2014年“慈善一日捐”开始之前,记者专访了宁波市慈善总会会长陈云金,请他就今年“慈善一日捐”的有关问题作出解答。

  问:我市“慈善一日捐”至今年已连续举行了15个年头,能否介绍一下“慈善一日捐”的现状?

  答:“慈善一日捐”作为慈善事业的一个窗口,要求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每年拿出一天的收入或节约一天的支出,捐献给慈善事业。捐款不论多少,都是互帮互助、慈爱友善的体现。十多年来,全市民众自觉承担起“慈善”这一道德义务,纷纷向各级慈善机构捐献善款,许多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街道社区一日捐的参与面几乎达到100%。15年来,到市慈善总会隐名捐款的有3000余人次,捐款额2200余万元,占慈善总会捐款总数的4.5%。

  为大力弘扬人人参与慈善、个个奉献爱心的精神,市慈善总会推出了“小额冠名慈善基金”项目,为普通百姓搭建了新的募集平台。截至2013年底,普通市民(家庭)已在市慈善总会建立小额冠名慈善基金50余个,实际到位资金266.1万元。

  十几年来,广大爱心企业和企业家慷慨捐款,已经成为善款募集的中坚力量。截至2013年12月底,我市企业(包括企业家个人)已在市慈善总会建立66个“冠名慈善基金”,协议规模达到1.38亿元,实际到位资金8801.5万元。

  问:“慈善一日捐”捐款的用途和去向如何?

  答:市慈善总会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安老扶幼、济危助困”的办会宗旨,以“为党和政府分忧,为贫困百姓解愁”为己任。随着慈善资金实力的不断增强,扶贫济困的力度也逐步加大。至2013年底,全市两级慈善总会累计救助支出27.63亿元,214.3万余人(户)次受助。近几年,政府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我们对慈善救助的方向和重点也适时作了调整,并着力打造慈善品牌,推出一些影响大、效果好的救助项目。在助困领域,先后开设“甬城慈善爱心超市”,推出“慈善情暖万家”活动,推出了“双百帮扶”工程、“千村慈善帮扶基金”工程,探索由输血型救助向造血型救助转变的新途径,进一步提高救助的社会效果。在助医领域,继续实施“慈惠童心”救助工程,推出“关爱近视儿童”、“关爱母亲行动”,实施“慈爱复聪”项目;在助学领域,开展了“彩虹助学”活动、在校贫困大学生助学活动、高校新生结对助学活动,在部分重点学校推广建立自募自救的慈善助学基金等;在敬老助残领域,继续实施“阳光敬老”工程和“慈爱助残”工程;在公益领域,打造了颐乐园、华慈医院、星宝自闭症家庭支援中心、精疗康复基地等慈善实体,扩大慈善救助的覆盖面和辐射面,从而使慈善资金的使用效益实现最大化。

  社会需要慈善,慈善依靠社会。慈善救助资金的来源,基本上是依赖于社会各界的捐献。10多年来,市县两级慈善总会在“慈善一日捐”活动中募集到的善款,累计已经达到23.04亿元,接近过去十几年救助支出的总和。可见,“慈善一日捐”活动已经成为两级慈善机构救助资金的主要来源,成为搞好慈善救助工作的重要实力支撑。

  问:今年“慈善一日捐”有什么新情况、新要求?

  答:2014年是推进“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起始之年。我市上下正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努力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两个基本”、建设“四好示范区”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慈善事业作为社会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具有保障民生、促进和谐、倡导文明之功能。我市开展的“慈善一日捐”活动,已经进入了第十五个年头,随着全社会慈善意识的不断增强,广大市民、机关、企事业单位捐款已经常态化;同时,根据中央规定,要精简各种会议,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这一改革精神,今年的全市性“慈善一日捐”动员大会不再召开,代之以市委、市府两办的名义发文,全文为《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开展2014年市本级“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根据两办[2014]76号这一通知精神,在今年5月至6月集中开展市本级“慈善一日捐”活动,为需要帮助的人们奉献一片爱心,各部门、各单位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发动,力争把今年的活动搞得更加深入、更为扎实、更具成效。

  问:今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募集范围、原则等有什么具体规定?

  答:今年市本级“慈善一日捐”的募集范围,仍然按市委办公厅[2006]21号文件和市慈善总会《关于市、区慈善总会一日捐募集范围界定的意见》的精神。宁波市慈善总会主要负责市级机关、市属事业单位和市管企业、省部属企事业单位以及高等院校的善款募集工作。如捐赠人选择的受赠组织突破市、区募集范围的分工,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的有关规定,应尊重捐赠人的意愿,允许其跨地域或不按隶属关系进行捐赠。

  在市本级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期间,各县(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同步开展这一活动,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热心慈善、参与慈善的浓厚氛围。

  今年“慈善一日捐”的内容,仍分为个人捐、单位集体捐和企业(单位、个人)建立或扩大冠名慈善基金三个方面。要重点做好个人捐款工作,鼓励普通市民(家庭)建立方便灵活的小额冠名基金;要动员各单位、各部门把节省下来的费用以集体名义捐赠慈善事业;要进一步抓好企业冠名基金的发展工作,动员有条件的市管企业和部省属企业采取捐资、出资、留本捐息等不同形式建立或扩大冠名慈善基金,争取基金数额有新的突破。

  问:为增强慈善透明度,宁波市慈善总会在制度上有哪些具体的保障举措?

  答:近几年来,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慈善事业的发展高度重视,十分关注慈善机构的善款运作及其公信力。这对慈善事业的发展来说是件好事,有利于慈善组织在社会各界的监督下,加强管理,健康发展。我市两级慈善总会正确认识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慈善捐助信息制度,加强公开透明运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广大市民对我们也是高度信任的,无论是一日捐,还是日常捐,年年保持着正常发展的态势。为此,我们一定要百倍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成绩和荣誉,决不辜负广大市民对我们的期望和要求。我们真诚地向社会承诺,在“慈善一日捐”活动和日常的慈善工作中,坚持阳光运作,切实遵循公开、透明原则,收到的每笔善款都在报纸和网上公布;所有捐款用到社会救助上去,决不从中提取工作经费,决不以任何名义移作他用,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审计机构、社会舆论和广大市民的监督。

  (杨静雅 蔡怀书 杨顺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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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