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是复杂的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既要积极,也要稳妥。专家学者认为,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时,必须系统、准确把握中央的决策部署,辩析和防范一些认识和实践上的误区。 改革顺序应以发挥市场作用为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336项针对各领域的改革项目。那么,在这些改革项目中选择哪些优先呢?现在有两种流行的观点:一种是说容易改的先改,另一种是说有共识的先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吴敬琏认为,这二种排序标准,是有误区的。改革的顺序应按照需要,即按照让市场经济体制能够进一步发挥作用的改革内容作为最优先选项。 现在最重要和核心的问题,就是要提高国民经济运行的效率。这就需要有体制和制度基础,要形成具有一定水平的并且能有效运行的市场经济制度。因此,市场经济体制能够发挥作用所必需进行的改革,就应该放在优先地位。如果对这些改革的内容和方案没有达成共识,就需要做工作,尽快地达成共识。如果改革形成的新体制不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不能提高经济效率,那么改革最终也会受到挫折。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和改革要求看,在国家部门有两个部分的改革需要优先推进,一是转变政府职能,二是改革国有经济。以前,对于政府和市场哪一个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个问题悬而未决,而且在过去十年里政府的作用变得越来越强,这就成为改革面临的一个核心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已经对此给出了明确的回答。要在新一轮改革的初战中能够尽快取得实效,能够使大众从改革中得到实际好处,那么就一定要精心选择和设计这样一些使市场进一步发挥作用的改革项目,作为改革顺序的优先选项。 改革和经济增长没有替代关系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说,最近舆论界出现改革和增长速度存在替代关系这么一个说法。也就是说,想改革,必须得牺牲点速度,甚至国外也有人概括说中国的改革是“抑制增长型”的改革。还有一个倾向,在实施改革与设计改革的时候认为改革就要付出代价。比如说户籍制度改革,大家只算成本,但是没有人算它带来的收益。 总体来说,当我们说改革红利时,就意味着改革在相当多的领域,可以直接带来经济增长速度的提升。改革的确可以带来收益。今天我们看到的增长速度下降,与内部外部需求的冲击其实没有太大的关系,和改革更没有关系,说穿了,是由于生产要素的供给受到制约,特别是劳动力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带来生产率提高的空间大幅度缩小;以及资本报酬回报率下降,因此,导致潜在增长率下降。提高潜在增长率需要从改革入手,提高生产要素供给和生产率。户籍制度改革就具有改善劳动力供给和提高生产率的效果。 如果我们认为改革和经济增长有替代关系,其实是不利于改革的推进。首先是形成改革共识就比较难,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了改革任务,但是实际上积极性是不一样的,做法也就不一样了。其次,如果看不到改革可以带来收益的话,就可能丧失改革方式的选择。如果改革总体带来收益,就可以由中央承担一定的改革成本,对部分改革受损者进行补偿,达到改革的激励相容。 谨防改革试点的走样变形 杨雪冬在《北京日报》刊文指出,“试点”是中国进行制度和政策创新的重要方法,也被视为中国改革取得成功的原因之一,但近年来,“试点”资格的竞争,不同程度地引发了不少“试点”的功能变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试点”的体制机制创新功能被争夺政策优惠、资源投入功能取代。“试点”的核心功能是进行体制机制创新,为更大范围的制度政策改革提供经验和成熟做法,因此“试点”通常享受的优惠是宽松的政策待遇、宽容的上级态度、更大的行动空间,目的是在现有的资源和制度条件下调动“试点”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敢试敢闯。但现在许多职能部门将“试点”作为工作抓手,辅以资金政策优惠,鼓励各地竞争资格,而体制机制改革难度不断提高,就使得“试点”单位更厌恶风险,更重视享受优惠而非改革创新。 二是“试点”工作容易成为政绩工程。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地方党委政府普遍更加重视成为“试点”,因为这意味着更加受上级重视,有更多机会与上级进行联系,积累关系资本。而上级部门也更加重视选好“试点”,更多是从“试点”的配合意愿而非“试点”具备的典型性条件出发来选择“试点”。如果“试点”配合,工作就好开展,也更容易出经验、出成绩。这两种力量合起来,很容易使“试点”工作带有更多的功利色彩,局部利益取向,并驱动双方将更多的资源投入“试点”。 三是“试点”的选择容易受领导个人意志支配。为了推动领导干部联系群众、了解实际,全国上下都采取了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根据领导分工、阶段性重点工作等确定联系点。这些联系点往往也很容易成为“试点”。但是其中的一些联系点并不具备典型性,也缺乏成为进行“试点”的条件,只是由于领导的重视,容易获得相关部门的支持,才成为“试点”。在很多情况下,“试点”所在地的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会不计成本地加大投入、不顾条件限制地强力推进。 改革应做到“上下对称”而不是“上下对齐” 陈家兴在《人民日报》撰文说,在不同重要场合,习近平总书记都强调改革要“区分情况、分类推进”。“分类”已成为改革的方法论,“改革分类学”已成为一门重要的学问。在推进改革中,能不能运用分类思维,检验治理能力和水平。 我们说改革要运用分类思维,要根据实际情况分类推进,就在于实际是改革的出发点,也始终是改革的参照系。什么时候脱离了实际,脱离了群众,推进改革就只会竹篮打水一场空。中央结合整体实际,已经制定了总体的改革蓝图,地方就应结合本地实际,从决策到措施都进行有效对接。推进改革,不能为了追求形式上的完全一致,而背离了改革精神的主旨;不能为了表面上达到政令畅通,而在实质上搞阳奉阴违、“中梗阻”。只有从上到下都运用了分类思维,做到了“上下对称”而不是“上下对齐”,做到了分层分类而不是各行其是,推进改革才会上下贯通,井然有序。 (李 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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