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被派去负责某个重点工程建设了,或者负责某区域的招商引资工作去了……每每听到这种消息,心头就很不是滋味。作为人大干部,干的却是政府干的事情,这不明显是越俎代庖吗? 近些年,经常听到人大工作是“一线”工作的说法,强调要以一线标准严格要求,以一线作风追求作为。这个说法完全正确。但是,这里所说的“一线”,是指人大本身工作就处在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政治文明建设的第一线。而文章开头提到的那种情况却是把人大干部派到政府工作的第一线去了,两者含义大相径庭。 从职权而言,人大及其常委会拥有立法、监督、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和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四项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力。人大干部所从事的人大工作,是无可争议的一线工作。譬如: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每一个地方性法规,对当地社会都具有普遍约束力;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每一项重大决定,对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人大干部能否全身心投身法规、决定的制订,能否制订出高水平的法规、决定,将直接影响法规、决定出台后的执行效果。 而“一府两院”不但要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而且必须向人大及时报告重大事项、重大工作。人大干部不去加强监督,而是直接跑到政府工作一线去干政府工作,这就象越俎代庖的典故里说的,厨师不做祭祀的饭菜,倒是管祭祀的人越位来替厨师下厨房做菜了。 放着自己的正事不干,却去越俎代庖,往小处说让人大干部对自身工作定位无所适从,产生“我究竟是谁”的可笑疑问;往大处说搞乱了我们国家的治理体系,使社会对原本清晰的人大、政府职责变得模糊不清了。因此,切忌再让人大干部越俎代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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