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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1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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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我市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图为慈溪市观海卫镇惠农养殖场蔬菜基地里蔬菜种植“大车间”。(胡建华 摄)

  

  □ 本报记者 吴向正

  核心提示

  □作为全国家庭农场五大范本之一,宁波家庭农场近年来蓬勃发展,但也面临着一些难题。

  □市政协经科委、市政协农业和农村界在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加快我市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鼓励和支持发展家庭农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市政协经科委、农业和农村界课题组,针对我市家庭农场发展的现状、问题开展了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了一系列加快我市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建议,这些意见、建议对于我市保持家庭农场先发优势,更好更快地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编者 

  近年来,我市通过实施土地流转、开展精英培育、完善农业服务、提供政策保障等机制体制建设,涌现出了一批经工商登记且具有较强生命力的种养大户。据统计,到2013年6月底,全市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达2754家,基本涵盖粮食、蔬菜、瓜果、畜禽等主导产业。

  近年来我市家庭农场蓬勃发展,已成为全国家庭农场的五大范本之一,但也面临着一些亟待化解的难题。市政协经科委、农业和农村界课题组,针对我市家庭农场发展的现状、问题等,开展了深入的调查研究。

  课题组指出,我市家庭农场在蓬勃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难题主要有:一是思想认识偏差,有些政府部门对发展家庭农场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二是政策支持不够,对家庭农场的财政、用地用电、税费优惠、金融信贷、保险等政策扶持力度还不够大;三是土地流转不畅;四是融资贷款较难;五是人才支撑不足;六是服务保障欠缺。针对这些问题,课题组提出了一系列加快我市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的建议。

  统一思想认识 营造浓厚氛围

  牢固树立扶持家庭农场就是扶持农业、扶持农民、扶持农村经济发展的理念,充分认识发展家庭农场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方,多措并举,务实推进。组织开展示范性家庭农场的创建活动,重点培育主体职业化、规模适度化、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市场化的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通过示范性家庭农场的引领带动效应,使家庭农场真正成为优良品种的推广者、先进种养技术的示范户、高产高效农业的辐射源。表彰为奖励培育、指导和扶持家庭农场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一步营造领导重视、群众关注、各界支持发展家庭农场的良好氛围。

  加大政策扶持 增添发展动力

  尽快制定出台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将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统筹考虑,出台相应的财政、金融、税收、用地、用电、保险等优惠扶持政策。设立家庭农场专项发展资金,专门用于示范性家庭农场评选,示范性家庭农场标准制定,家庭农场提高生产经营管理能力项目补助。在新增农业补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流转、项目扶持、奖励补助、品牌培育、教育培训等方面给予家庭农场倾斜性政策,把家庭农场列为财政支农项目申报和实施主体,在项目立项上给予优先安排。应建立健全土地流转促进机制,切实放宽登记条件,为家庭农场提供优质、便捷的税务服务。

  顺畅土地流转 奠定坚实基础

  进一步加强土地承包管理,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按照“流转形式多样化、运作方式市场化、实施程序合法化、流转合同规范化”的要求,采取“确权确地、确权确利、确权确股”等多种方式和承租、承包、转让、入股等多种形式,结合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积极推进流转土地优先有序流向家庭农场。进一步加强涉农县(市)区、乡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双方的信息互通机制、价格协调机制、利益联结机制、纠纷调解仲裁机制、土地规模流转备案制和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从而构建起土地流出方安心、流入方定心的土地流转机制。

  加强服务保障 提供有效支撑

  进一步健全“三位一体”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农技推广责任制度,建立联系帮扶家庭农场机制,指导应用先进新技术、优质新品种、实用新设施、高效新农机、种养新模式,及时有效解决生产经营实际问题。进一步加快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采取政府订购、定向委托、奖励补助、招投标等方式,引导经营性服务组织参与公益性服务,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订单式”、“全程式”服务。积极促进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的互利合作、互补融合,建立起“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农产品产销衔接机制、订单履约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

  创新金融支持 优化融资环境

  涉农金融部门应专门制定家庭农场信贷管理办法,赋予家庭农场贷款主体地位,有针对性地设定家庭农场的贷款条件、种类、额度、期限、方式等,在有效覆盖风险和成本的前提下适度降低家庭农场融资成本。鼓励涉农金融部门开展家庭农场信用等级评定,对信用等级高的家庭农场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实行贷款优先、手续简便、利率优惠。创新家庭农场担保抵押方式和融资方式,鼓励通过成立农业担保公司、发放贷款补贴、扩大贷款抵押范围等方式对家庭农场提供各类金融信贷服务。注重政策性保险与商业性保险相互促进,开展家庭农场互助合作保险和家庭农场综合性保险试点,完善共保体经营模式。

  记者手记

  积极扶持现代农业新生力量

  家庭农场是指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组织单位,专业从事适度规模的农林牧渔的生产(初级加工)和销售,并且经过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目前我市家庭农场已经有了较好的发展基础。据有关部门调查,我市家庭农场已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全市家庭农场流转土地面积277409亩,平均每户经营规模100.7亩,种植类农场基本集中在50亩到500亩之间,占90%以上。有一批素质相对较高的经营者。目前,我市农场主年龄在50岁以下有1790名,占65%;学历在高中以上的有1100名,占40.0%。有了一套日趋成熟的经营机制。一方面,通过与农业龙头企业配套,建立“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的利益联结模式,把家庭农场组织起来,实行标准生产、质量追溯和品牌营销,实现合作多赢。另一方面,“农超”、“农批”、“农商”、“农校”对接和直供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态正全方位推进。

  作为全国五大范本之一,我市应该如何保持先发优势,进一步发展壮大家庭农场,更好更快地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是当前我市现代农业发展面临的重要课题。

  在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上,市政协经科委和市政协农业和农村界课题组作了题为《加快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的大会发言。

  “近年来我市家庭农场培育发展速度不断加快,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业现代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蓬勃发展过程中也面临一些亟待化解的难题。”课题组针对存在的问题,在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政策扶持、顺畅土地流转、加强服务保障、创新金融支持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大家认为,家庭农场作为农业家庭经营的主要实现形式,已经成为了现代农业生产的重要新生力量,我市应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扶持培育。

  (记者 吴向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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