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胡伟,男,42岁,慈溪人,诸暨市时尚纺织品有限公司鄞州办事处负责人。他的主要业务是根据外商需求,在国内采购电话机、塑料玩具等小商品,然后通过宁波LH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出口。2010年上半年,根据牙买加客户麦克的建议,胡某从义乌市场购买囤积了近2万部的电话机。但后来由于该国市场突然萎缩,电话机无法顺利出口,于是胡某玩起了“李代桃僵”的把戏。2010年8月—10月间,胡某通过代理公司实际出口了一批塑料相框、圣诞树等小商品,没有发票也不能退税,但他仍以电话机的名义向海关申报出口,前后两批合计数量1.9万台,货值89.8万元。代理公司根据胡某提供的电话机发票和相关出口单据向税务机关成功申报出口退税130478.63元。 说到这里,想必读者会有疑问,这东西对不上怎么能顺利出口?而那些“电话”又去哪儿了呢?事实上,海关在出口查验过程中确实发现了这批货物的问题,但胡某通过向海关人员行贿的非法手段蒙混过关。而先前所购的1.9万台电话机则全部转为内销,低价出售给了义乌YK数码商行。2013年7月,市国税第三稽查局成功查处此案,依法追缴宁波LH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已退税款125.23万元。10月25日,胡伟因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和行贿罪被北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4万元(文中胡伟系化名)。 [税案解读]一、出口退税简单地讲就是国家把出口产品中所包含的税款退给出口企业,以增强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但目前在税收管理过程中仍存在一些漏洞,许多不法分子利用假出口的手段骗取退税的现象屡见不鲜;二、本案中,外商和货源厂家都由胡某联系,相关发票和单据都由胡某提供,出口企业只负责货款收付及办理出口退税,正是由于这种“只代不理”的业务模式,给予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三、根据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切实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通知》第二条第5款规定:出口企业以自营名义出口,但不承担出口货物的质量、结汇或退税风险的,不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编辑:戚靖锋 供稿:郭路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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