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蒋炜宁 通讯员罗军)“我是做快餐生意的。前段时间,有两个身穿工作服的人来我店里推销大米和大豆油。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我以140元/箱的价格购买了31箱‘中粮集团品牌油’,支付了4340元。他们没给我相关票据,联系电话也没有留。几天后,我打开一瓶炒菜,发现这‘大豆油’根本不是油,这才意识到可能被骗了!”近日,有快餐店经营者到象山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执法人员马上前往该快餐店,经检查发现该批大豆油外包装与超市所销售的大豆油基本没有差别,标明了商标、净含量、生产厂商,只是没有标注生产日期。执法人员对余下的大豆油进行依法扣留,同时抽样送检。 经宁波中普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测,这批大豆油多项指标不合格。比如:有柠檬黄检出,不符合不得添加的规定;酸价值为2.5mg/g,不符合小于等于0.2mg/g的标准要求;水分检测结果为99.98%,不符合≤0.05%的要求。 一桶油,几乎全是水,通过柠檬黄着色制成。其外包装上印有的“五湖”商标和“中粮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厂名。执法人员随即联系中粮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品控部,最后该公司确定这批大豆油为假冒产品。 店主没有索取推销人员的票据,也没有记下联系方式,加大了案件侦查的难度,目前此案在进一步调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