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都市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4年06月23日 星期一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法官“三顾茅庐”
最终子债父偿

  本报讯(记者王伊婧 通讯员孙嵩愉 赖才根)在执行法官三次走访肇事者高某的老家后,其父亲于近日替儿子赔付了伤者的医药费。

  2012年6月的一天,高某参加完朋友的婚礼后去KTV唱歌。途中,高某驾驶的轿车撞上了邵某,造成邵某受伤入院,治疗费用需要近80万元,除去保险公司赔付外,高某还需承担40多万元。然而高某在支付完8万元后,余款一直未赔偿,于是邵某将其起诉至象山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电话联系高某,他主动来到法院商讨还款事宜。当时,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由高某每月偿还3000元给邵某。

  但是,高某在支付了几个月的款项后就“消失”了。后来,法官寻找到他的下落并将其带至法院。协商未果后,执行法官对高某采取了拘留的强制措施。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高某在15天拘留到期后因另一刑事案件被温州警方带走。

  为了让邵某尽早得到治疗,执行法官只能另寻他路———从高某的父亲入手。

  法官第一次前往高某家,高父态度强硬,拒不还款。之后,执行法官再次前往高某家,对高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他的态度稍稍缓和了一些,但还是声称无钱偿还。

  第三次,执行法官邀请高某所在村的村干部一起与高父进行协商。同时,申请人邵某承诺若高父能一次性支付该赔偿款,后续治疗费用将不予追偿。最后,高父在亲戚朋友的协助下共筹得款项33万元赔偿给邵某。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