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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23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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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违规发福利是私分国有资产

  □马涤明

    审计署发布11家国企201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大唐集团、中海集团、华润集团、中国冶金科工集团、航天科技集团、中核建设集团等6国企及其所属企业,违规发出职工福利17147.87万元(6月21日《新京报》)。

  虚列派遣劳务人员费用,编造虚假合同,使用假发票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奖金、津贴、购物卡等形式揣进个人腰包,国家的钱变成了个人的钱,这实质就是私分国有资产。根据刑法规定,“私分国有资产”数额较大就应该入罪。

  但生活中,以造假手段套取国家资金集体私分这种问题,被以“私分国有资产”定性的凤毛麟角,绝大多数情况以“违规资金”处理,纠正、整改便可过关。这一次审计署曝光的央企违规资金问题,相关部门表示已经“亡羊补牢”,正在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违规违纪责任。也就是说,这种本质上属于私分国有资产的违法犯罪问题,只在纪律层面处理,不关法律的事。

  私分国有资产,滥用权力截留国家资金挪作他用,这些行为之所以“屡审屡犯”,禁而不绝,除了监管不力,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违规”成本极低。所以尽管审计署不断发狠话说“你屡审屡犯,我就屡犯屡审”,却一点威慑效果也没有。从这次曝出的国企违规资金情况来看,不论是手段上的我行我素,还是数字上的变本加厉,都不难看出大家对审计署狠话的“不感冒”。对此,网民的评价更生动:“犯了就改,改完再犯”———这不再是赵本山的小品台词,而是现实的“违规文化”,道出了“屡审屡犯”的合理原因:如果不痛不痒就能过关,谁会怕审计?如果犯罪问题总能被说成是“违规”,有多少人会在意所谓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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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