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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口庆安会馆 |
第38届世界遗产大会审议通过中国大运河项目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作为27个申遗城市之一的宁波跻身世界文化遗产城市行列,宁波有了第一项世界遗产。 中国大运河(宁波段)横贯东西,绵延数百里,流经余姚、慈溪、鄞县和镇海四大古县,交汇三江,奔流入海,孕育了四明大地的千年文明,是古城宁波的生命之河、历史之河与文化之河。 在中国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文本中,大运河(宁波段)中“浙东运河上虞—余姚段”、“浙东运河宁波段”和“宁波三江口”三个遗产区列入。 宁波自2008年被确认为中国大运河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城市之一后,切实加强政府职责,着力促进申遗工作开展。2008年12月,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决定成立大运河(宁波段)保护与申遗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文物、规划、水利、交通等15个相关部门和7个县(市)区为成员单位,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6个相关局组成),形成了市、县(区)联动的领导机制。市委书记刘奇、市长卢子跃、副市长张明华等多次亲临遗产现场视察调研,过问并协调重点、难点问题,极大地推进了申遗的顺利开展。 在2009年1月至3月完成大运河(宁波段)遗产资源普查工作。2010年10月12日,市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大运河(宁波段)遗产保护规划》。完成大运河(宁波段)遗产点段遴选,构筑起大运河(宁波段)遗产体系的基本框架。制定《大运河(宁波段)申遗点段保护和整治工作方案》,结合重大水利、交通和城建工程,分阶段整体实施大运河(宁波段)遗产保护规划。 2011年11月以来,市申遗办编制了《大运河(宁波段)遗产保护整治规划与方案编制工作分解》和《大运河(宁波段)申遗预备名单涉及县(市)区保护整治工作分解》。市文广新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港航局等部门和余姚、江北、鄞州、海曙等县(市)区相互配合,落实各点段的整治任务。 2012年1月,围绕三个遗产区重点实施河道、水利设施等遗产本体的保护(保养),水质及周边环境的清理、保洁和绿化工作。在2013年6月底,基本完成了运河整治工作任务。同时对正在实施的姚江东排工程、新江桥重建工程等与申遗工作相关的重点工程进行协调,要求对涉及的遗产和环境进行严格保护,对工程的实施工期和相关事宜进行调整,确保了申遗工作的顺利进行。 我市积极推进运河遗产保护规划颁布实施和保护立法工作。2012年3月,我市与其他34个申遗城市在扬州共同签署《大运河遗产保护联合规定》;2012年11月我市颁布实施《大运河(宁波段)遗产保护规划》;《宁波市大运河遗产保护办法》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遗产监测和档案是世界遗产申报和保护管理体系的核心内容。根据申遗要求和国家文物局的总体部署,我市重点编制遗产的记录档案、保护档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遗产档案系统建立工作。 为加强对运河遗产的保护和管理,我市建立了大运河(宁波段)遗产监测预警平台和遗产展示体系。庆安会馆内建立了大运河(宁波段)遗产专题陈列;建立大运河遗产标识系统;建立遗产界桩,制作安装了石质界桩131个,不锈钢界桩53个。 国际组织专家实地考察运河遗产是数年来申遗工作总体检阅,也是申遗工作极为关键的环节。我市根据国家文物局的总体要求,精心编制了迎检工作方案,建立了领导小组,确定了考察线路,选定讲解人员,根据申遗要求编制了遗产保护报告和讲解内容,确定了详细的接待方案。2013年9月22日,国际组织专家莉玛·胡贾到宁波实地考察运河遗产,详细考察了我市运河遗产的保护与管理、遗产监测和档案系统、遗产展示和社会公众力量的参与、运河非物质遗产的保护方面的情况。 我市还积极组织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的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和参与运河遗产保护工作。运用传统媒体和微博、网站、手机等新兴媒体,组织编印我市大运河遗产宣传材料,向社会各界积极宣传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及时发布工作进展信息。在中小学、老年大学、街道社区组织开展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的现场宣讲和课程教育,使运河遗产保护的理念深入到运河两岸的千家万户。建立大运河遗产保护志愿者队伍。重视引导和发挥运河沿线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各界民众等利益相关者保护大运河遗产的积极主动性,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运河遗产保护的氛围。深化遗产研究。我市已编印《中国大运河—宁波》、《大运河(宁波段)研究文集》和《大运河(宁波段历史文献选辑)》等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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