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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2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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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6%和4%增值税征收率调整为3%

  本报讯(杨绪忠 施斌 蔡仲台 金旭东)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从下月起,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将统一调整为3%。这项政策将惠及我市自来水、小水电、建筑产品和生物制品产业,以及寄售、典当和拍卖企业等行业。

  据了解,目前我国增值税按6%征收率的项目包括自来水、小水电、建筑产品和生物制品等,按4%征收率的项目包括寄售、典当和拍卖商品。而在7月1日之后,这两档征收率将合并为一档,统一按3%的征收率进行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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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