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水共治”是当前党委政府全力推进的一项中心工作,其中“防洪水、排涝水”是当前的主要任务。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初安排,5月下旬,常委会集中听取市政府防洪排涝专项工作汇报后,组织四个检查组,赴全市各地进行检查监督,同时在市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开通绿色通道,请代表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在常委会农工委办公室开通市民热线电话,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从检查情况看,我市防洪排涝工作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四块“短板”必须重视。 “短板”之一:统筹协调 宁波市的甬江流域,其面积大、支流多,而且流经的县(市)区多,还包括上游绍兴市的上虞区。由于利益主体多元,在治理规划和防汛调度上思想认识还没有完全统一,这给治水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防洪排涝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领域,各个部门,没有上下游间的协同作战、横向部门间的亲密配合,打赢防洪排涝硬仗只是一句空话。因此,加强全流域治理的统筹已是当务之急。 其次,由于防洪排涝工程有不少线性工程,征地拆迁量大,而各地拆迁赔偿标准不一,给实际工作带来不小难度,亟待在政策处理上进行统筹。 此外,项目建设也有待统筹。如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及河道清淤所产生大量淤泥,在防止再生污染和科学回收利用上,部门之间需要进一步协调。 “短板”之二:资金安排 防洪排涝需要建设的工程多、投资大,涉及海塘、堤防、山塘水库、泵站、管网改造等工程项目,还有河道的清淤、清障、清污等,财政负担比较重,资金筹措难度大。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县(市)和乡镇,面临的压力更为突出。有的仅仅河面治污、打通“断头河”的整治费用也难以承担。以江北区为例,按照区“治水强基”三年行动计划,共需要投入50亿元左右。而全区土地出让的水利基金每年不到2亿元,实际可用资金还更少。 市本级的城区低洼地改造、立交桥强排工程、江河泵站建设等,费用较大,市级财政安排资金也很困难。 “短板”之三:安全渡汛 汛期即将到来,但是“固水强基”的各项工程仍在建设之中,发挥实效为时尚早。因此,去年洪涝灾害后,我市在泄洪、行洪、蓄洪等方面面对压力更大。 泄洪方面:由于城市规模不断扩大,水域和农田面积不断减少,调洪蓄水的空间在缩小。还有道路硬化、河道硬化,加上一些重点工程项目侵占河道、损毁排水管道的现象的存在,这给城区的防洪排涝带来巨大的压力。 行洪方面:多数城区防涝、河堤防洪工程在时间紧、要求高的情况下,渡汛安全与施工组织矛盾凸显,特别是涉江、涉河项目存在设障占河现象,影响行洪排涝。加上河道淤积,碰上潮水项托,部分排水口就会出现倒灌现象。 蓄洪方面:部分山塘水库还没有完成除险加固任务,部分江段还没有形成封闭防护堤,渡汛存在安全隐患。还有农村部分地方的河道保护意识还不够强,乱倒垃圾渣土、零星填占河道现象较为普遍。加上群众应对灾害的防范意识还不强,全民自我防灾减灾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短板”之四:体制机制 江河执法部门多,河道和水务管理“多头多脑”,体制不顺畅,涉水违法违章事件查处难度较大,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随着城区面积不断外延,原先的交通道路衍变为城区道路,地下管网建设标准不相统一,所以现有不少城区的地下管道还是“空白”;同时,随着城市发展规模的需要,城市建设用地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水域面积等问题仍然存在,长效管护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另外,一些重要的出水通道,由于区域之间的利益矛盾,在排放管理的权限上,需要作进一步的调整。 检查组建议: 坚持科学治水全盘治水 “短板”的存在,对推进我市防洪排涝工作极为不利。如何补好“短板”,推进防洪排涝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提出要坚持科学治水,确立堵疏结合、以疏为主的治水工作指导思想,给洪水以出路;要谋划全盘治水,打破区域壁垒,树立着眼全局和整体治水理念,实现城乡和部门治水“一体化”。 必须增强防洪排涝的系统性。防洪治涝是一项综合性、长期性、流域性的工程,必须从全局的高度,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城镇与农村、工商业与农业等方方面面的关系,做到区域统筹。抓好甬江流域防洪治涝规划的修改完善,使这一规划与“三规”相衔接(宁波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宁波城市总体规划、土地总体利用规划)、与“一规”(宁波江河网体系、水域流域区域的自然规律)相吻合,做到规划统筹。从推进新型城市化进程,创建宜居宜业城市的高度,改变“重地表轻地下”、“重建设轻管理”、“重投入轻效益”等现象,以体现民生、改善民生为根本目的,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建立正常的工作会商对接机制,实现防洪、排涝、蓄水、滞洪、排污、供水等功能的配套,做到建设统筹。 必须增强防洪排涝的科学性。要正确处理好“堵”与“疏”的关系,把着力点放在拓展排涝通道,给洪水以出路上,加快研究及规划实施工作。要处理好“高”与“低”的关系。在加固、加高主要江河堤坝的同时,要适当在部分低洼地区规划分洪区、滞洪区,在遇到百年一遇特大洪水时通过分洪、滞洪来减轻对城市、工商业重镇的防洪压力,并对受淹群众通过提供灾害保险来弥补损失。要处理好“快”与“慢”的关系。决策防洪排涝等重大工程的建设,要尊重历史,尊重自然,尊重规律,不能急于求成,切实避免“三拍”决策(拍脑袋、拍胸脯、拍屁股)。要多花时间,认真调查研究,征求各方意见,听取不同声音,做到论证充分科学,选准选好治水项目,真正体现人与自然良性互动治水模式。一旦形成共识,就要切实强化担当意识,组织方方面面的力量,大干快上。 必须增强防洪排涝的有效性。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立足于“干”,深入一线,深入群众,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狠抓防洪排涝工作责任落实,不挂“空挡”,不留“空白”。要立足于“民”,正确处理“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的关系,广泛发动群众,强化民主治水,推广宁海等地人大开展的政府重大建设项目“代表票决制”,使水利工程项目“要我建”为“我要建”,进一步调动广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在参与决策、筹集资金、助推建设方面的主体作用。要立足于“防”。要以去年“菲特”台风灾害为教材,做好预案、预演、预警、预报工作,特别是认真修改完善抗洪抢险和救灾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指挥系统、电力、广播电视、通信、供水等重要基础设施的防洪排涝能力,尽量确保其功能的正常运行。要针对临近汛期可能发生的汛情、涝情,落实防汛排涝工作预案,严格执行防汛值班,确保防汛排涝工作政令畅通,做好防汛队伍及相关物资设备调配,满足防汛工作的最大需求。积极进行创新,探索防汛应急的有效方法。同时,也要制定在非常情况下,如何组织动员群众开展自救,以及做好网络舆情引导等具体措施,并通过演练,使其更加完善,更具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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