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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2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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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民众要当“眼线”别当“看客”

  □郭敬波

  针对严峻的反恐形势,北京市公安局全面启动社会面高等级防控,把修鞋匠、菜摊主、报刊亭主、停车管理员等纳入反恐情报体系,随时通过手机反馈安全信息(6月23日《新京报》)。 

  之前我们在电视上看到西方国家发生恐怖活动的新闻时,总觉得恐怖活动离我们很遥远。然而,当前严峻的反恐形势让我们认识到,恐怖袭击随时都可能在我们身边发生,谁都无法再偏安于一隅充当事不关己的“看客”。 

  靠谁来反恐?前段时间有媒体报道北京街头由六七十岁的大爷、大妈组成的治安联防队参与反恐,被网友亲切地称之为“反恐大妈”。但也有网友撰文称:“美国反恐靠特种部队,我们反恐靠大妈”,认为这样做不太靠谱。 

  事实上,“强化民众反恐意识,发挥民众反恐作用”,已成为世界各国防范恐怖袭击和赢得反恐战争胜利的基本策略,美国也不例外。“9·11”事件之后,美国民众每年为政府提供涉恐信息就有近万条之多,其中很多信息为政府有效防范恐怖袭击争得了先机。 

  由于恐怖活动的突发性强,“早发现”是成功打击恐怖活动的先决条件。恐怖分子和恐怖征兆藏匿于民众当中,但无论恐怖分子藏得多深,终有露出马脚的时候。特别是恐怖分子到一个人地生疏的地方发动袭击,必然要进行摸点、策划等准备工作,首先接触到恐怖分子的民众如果有反恐意识,往往能够发现其中的端倪。 

  因此,反恐必须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修鞋匠、菜摊主、报刊亭主、停车管理员等虽然只是处于城市的某一个角落,但无所不在的他们可以作为“反恐眼线”和“预警触角”,及时发现恐怖分子的不正常举动向警方预报。只有发挥广大民众的积极性,才能建立起反恐斗争的铜墙铁壁。 

  当然,作为处置恐怖事件的主力,政府应建立起能够快速反应和处理各种恐怖事件的“硬实力”,哪里有恐怖征兆或者恐怖袭击,就第一时间出现在哪里,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打击恐怖主义。同时,对于民众报告的恐怖征兆,以“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及时处理,建立警民共同防范恐怖事件的“软实力”。 

  对于反恐,每一个民众都不应当以“受保护者”自居。民众要建立起“防恐之心不可无”的防范意识和“打击恐怖分子人人有责”的参与意识,对于可疑的人、可疑举动、可疑事件、可疑物品等,保持高度警惕。比如,发现放置在公共场所无人看管的包裹,不能不管不问,更不能贪图小便宜拎走或者翻看,而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据报载美国曼哈顿时代广场附近两个摆摊的小商贩,看见有辆车停在路边很久都没动,于是报了警,结果警察从车里搜出了炸弹,避免了一场爆炸事件。 

  社会公众是恐怖袭击的对象,也是反恐的最终受益者,只有把社会公众发动起来,为政府当好“眼线”,在恐怖事件发生时积极组织反击,配合警方抓捕恐怖分子,就能有效地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6月15日新疆3名歹徒被警民合力80秒钟制服,就是一例很好的样本。 

  只要大家团结起来,就一定能打赢反恐这场人民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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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