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合 龚哲明)我市有77个历史文化村落,该如何保护好这批“乡愁”的美丽载体?昨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重点建议督办座谈会,围绕市人大代表许亚芬提交的《关于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的建议》进行面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邬和民,副市长王仁洲出席会议并讲话。 这一重点建议由邬和民督办,王仁洲领办。 许亚芬代表调研后发现,我市古建筑和传统建筑的保存质量和安全形势堪忧,传统民居人为破坏情况相当严重,历史文化村落保护机制不健全,历史文化村落环境风貌损害严重。“希望能够尽快核定历史文化村落,在组织保障、编制保护利用规划、制订资金扶持政策等方面抓紧制订保护利用措施。” 对此,市规划局于去年启动了《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起草修编工作,目前这一法规草案即将由市政府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预计今年能够颁布实施,意味着我市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发展将走上法治化进程。同时,规划部门将把历史文化村落纳入城镇总体规划、县(市)域村庄布点规划布局体系,禁止随意拆迁、合并、大幅改造,扭转当前违法建设活动破坏古村面貌高发的态势,保护古民居及村落格局。 与此同时,我市还将协调市级各部门涉农资金,集中用于历史文化村落的保护和建设。2015年起,每年确定5个重点历史文化村落,每村三年扶持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许亚芬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表示满意,并进一步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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