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③】根据省政府要求,除了新造的涉渔“三无”船舶一律拆解外,现有的“三无”渔船,船长12米以上的全面取缔,12米及以下的也将在2017年底前,完成消化整治。同时,凡违反伏休制度、禁渔期、禁渔区等规定的捕捞行为,以及向违禁作业渔船供油、供冰、代冻、收购、销售渔获物等行为,都将受到海洋渔业部门的依法打击。 根据我市计划,到2017年全面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全面完成船证不符渔船整治,基本杜绝非法捕捞;大力压减国内海洋捕捞产能,全市将压减捕捞渔船功率21万千瓦(相当于700艘300千瓦大马力渔船);全面完成海洋生态环境动态监视监测体系建设,使渔场资源有一个明显的恢复。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立渔业资源科学利用、依法管控的长效机制,实现渔船、渔民服务管理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一批渔业资源保护区,累计增殖放流30亿尾(粒),力争浙江渔场资源水平恢复到上世纪80年代末的水平,扭转“东海无鱼”局面。 动员会上,象山、宁海和奉化等沿海地区县(市)区在与市政府签订了开展“一打三整治”行动责任状。 又讯 我市拟组建由34艘渔船组成的捕鱼人护渔队伍。并按管理海域分为外海、沿岸两支护渔队。其中,外海护渔队25艘,市本级5艘,象山20艘;沿岸护渔队9艘,宁海、奉化各两艘,鄞州、北仑、慈溪、余姚、杭州湾新区各一艘。相关方案正在研究落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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