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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0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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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事法院
用短信抑制“躲猫猫”

  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王舜毕)被告人电话一直打不通,送达受阻;被执行人电话无人接听,难以执行……当下,一些缺乏诚信的当事人用“躲猫猫”作为恶意拖延诉讼执行程序的惯用伎俩之一。为破解送达障碍,近日,宁波海事法院在试点的基础上正式出台《关于使用12368法院短信平台送达诉讼文书和通知的暂行规定》,创新短信送达方式抑制“躲猫猫”。

  “短信送达要具备三个前提条件。”去年已开始试点的宁波海事法院舟山法庭庭长赵沛耿介绍说,一种是被送达人填写本院《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短信送达栏,明确同意以手机短信通信方式送达,并指定相应手机号;另一种是案件承办人已通过被送达人手机进行联系,告知其将使用短信送达,并制作通话备忘记录;还有一种就是虽能确认知悉被送达人手机号,但被送达人有意回避接听电话的。

  据悉,短信送达内容涵盖了开庭通知书、领取判决书、裁定书、拍卖公告事项、执行通知书、债权人会议通知以及通知被送达人到法院办理诉讼、执行事务等。送达短信发送后,承办人可以通过系统检查发送是否成功,或通过电话联系等确认是否收悉,有的手机还有回复功能都可以作为送达成功依据。经办法官还将制作格式文档确认收悉留存,以此视为送达的有效证据,让“躲猫猫”者无处可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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