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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2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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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保证办公用房清退成效

  □黄明朗

    在我市清退超标办公用房专项行动中,奉化、鄞州办公用房面积直减20%,基本达到预期目标;不少地方通过个性化方案解决闲出来的空间,以避免“二次浪费”,这是十分可喜的。不过,一些人对中央的这项行动牢骚满腹、说三道四;一些人搞变通、打折扣,或者在清理数据中注水,或者增加一张无人使用的桌子,或者将多余面积隔成“会议室”、“接待室”蒙混过关,或清而不退,或将整改出的空余房间闲置,造成新的浪费,等等。

  刘禹锡《陋室铭》有云,“斯是陋室,惟吾德馨”。陋室同“德馨”往往密不可分。大庆油田干部职工在“干打垒”扎营,打出新中国第一口油井,甩掉了“中国贫油”的帽子。河南卢氏县委部门,挤在土坯房中办公,新增财力先“紧”着百姓花。如今,物质条件发生了巨大变化,适当改善办公条件无可厚非,但是,一些人无休止地追求舒适、豪华,在清退中舍不得触动既得利益,企图蒙混过关,这都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特权思想在作祟。因此,应加强宗旨教育使干部“德馨”,在待遇上严以律己,不折不扣执行中央规定。

  此次清理决非言之不预,早在1999年底,有关部门就已严格规定党政机关办公室使用面积,此后,国家陆续颁布10个有关政府楼堂馆所的管理文件,但一些人我行我素,超标现象依然。这说明,在办公用房建设和清退方面,不缺规定,唯缺执行。有鉴于此,在这次清理中,必须加强监管,严格把控整改过程,要传递一种信号,在中央规定的标准面前,不能有特殊单位、特殊个人,不容讨价还价。如果规定被当成橡皮筋,可松可紧,到头来,就可能被架空。办公用房监管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这次集中清理只是开头,应该从资金来源、投资总量等方面,将其作为政务内容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形成长效机制。

  近年来,媒体曝光了多起高规格建造办公大楼的怪事:湖南娄底市经济排名全省靠后,但耗资15亿元建造“白宫建筑群”;河南信阳明港镇仅200多名干部,却修建一栋8000多平方米的办公楼;我省长兴县花费27亿元,建成“世界第一县衙”……但至今还没听说有领导干部因此受到处理。不加问责,不了了之,这也许正是“奢华办公风”愈演愈烈的症结之一。

  为维护党纪政纪严肃性,有必要对违规建设、违规配置办公用房和不按照要求清退整改,甚至造成新的浪费等行为,制定明确的惩罚措施,轻者约谈、通报,重者降级、撤职,特别是对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不能手软,以加大违规成本。反之,宽容他们,搞下不为例,既往不咎,不利于打击个别人的投机心理,实际上意味着助长“四风”,是对党和人民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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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