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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28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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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公楼不敢搬更要不能建

  □魏文彪

    今年以来,江苏、广西、河南等多地出现新建办公大楼闲置现象。4月,仅黑龙江一省,就有三个地方被曝光政府违规兴建办公大楼或新建办公大楼闲置的情况。在苏北某市,该市新办公大楼当初以行政中心名义修建。一位干部说:“工程上马时还没管这么严,现在盖好了却不敢搬,不能顶风作案”(7月25日《京华时报》)。

  去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加之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之后,各地大力惩处铺张浪费及奢靡享乐行为,在这种情形下,部分地方新建办公大楼之后,由于相关官员害怕遭到查处,不敢搬进已经建好的新办公大楼,导致不少地方的新建办公大楼出现闲置。

  事实上,部分地方新建办公大楼之后,即便政府部门不搬进去办公,也已造成巨额财政资金浪费。尽管有专家认为,对于整顿后多出来的办公楼或办公面积,可以向社会招租、提供给社会公益组织使用等,甚至可以采取拍卖方式出让,将这些公共资源充分利用起来。但是,由于新建办公大楼是按照政府办公格局建设,所以即使能够用作其他用途,也并不一定适合,造成一定程度上的资金浪费,难以避免。

  正因为如此,部分地方新建办公楼之后不敢搬,固然有其积极意义,但更重要的是令其不敢建、不能建。唯有令各地政府不敢建、不能建新办公大楼,才能最大程度地避免财政资金浪费,才能有更多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以改进民生,也才能更好地遏制铺张浪费、奢靡享乐之风,才能达到令行禁止效果,更好地促使中央各项制度与规定得到不折不扣执行。

  而要能让各地政府与官员不敢建、不能建新办公大楼,就必须如报道中江苏省纪委相关负责人所说的,“要从审批环节就把违规行为挡住,坚持制度管理,而不是领导一句话,所有环节开绿灯;和监管相对应的,是在查处后建立起严厉的问责机制,直接对‘一把手’问责,甚至是一票否决”。只有如此严格制度与严厉惩处,各地政府与官员才不敢建、不能建新办公楼,才可能从根本上杜绝违规新建办公楼现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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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