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人民政权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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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3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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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民审查代表议案建议值得提倡

杨 杰

  当前,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全面展开,老百姓表达诉求呼声的渠道也更加通畅。笔者近日读到一则法制新闻,不禁眼前一亮:湖南省溆浦县某乡的多名选民联名上书乡人大,要求审查本乡县级人大代表拟提交的议案建议。笔者认为,这是基层民众法制意识提升的一种自觉表现,也是将人大代表接受选民监督的法律规定具体化的一种有益探索,他们的做法值得提倡。

  首先是有利于完善人大监督体系。说到人大监督,人们通常的理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和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其实,它还包含着选民群众对人大工作以及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监督,两者相辅相成,构成我国人大监督体系的主干。主权在民,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存在和发展的基本依据,人大代表要密切联系选民群众,接受他们的监督,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法律准则,然而,在实践中,两者的发展并不平衡,选民监督相对弱化,这方面的监督措施比较缺乏。选民审查代表拟提交的议案建议,无疑为实施选民监督打开了一种思路,提供了实践操作素材,不失为加强人大监督体系建设的有益尝试和创新之举。

  其次是有利于完善议案建议内容。虽然代表议案建议绝大多数是在收集选民群众意见呼声的基础上梳理形成的,但现实中,议案建议未能全面反映选民意愿的情况也时有存在。究其因,有部分选民群众受限于种种主客观条件,表达自身诉求不够充分的因素;也有代表联系选民群众不够深入广泛,掌握的情况不够全面甚至“信息失真”的原因。那么,在代表正式提交议案建议之前,增加一个向选民群众公示内容,接受审查的环节,就可以验证该议案建议是否准确反映选民群众的意愿,同时,也便于及时吸纳补充相关选民的意见,完善议案建议内容,使之更加切合实际。

  其三,有利于增进代表与选民的联系沟通。加强代表与选民群众的联系,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认真解决的重大课题。实行选民群众审查代表拟提交的议案建议,将选民监督具体化,一方面,可以促使代表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平时多联系选民群众,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要求,了解到更深入更全面的情况,使议案建议所反映的问题意见更趋于客观准确;另一方面,此举有助于增强选民群众对代表的信任,拉近代表与选民群众的距离,同时,也有助于增强选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激发他们参政议政的热情,从而积极支持配合代表的履职活动,主动向代表反映问题和建议。

  应该看到,选民群众审查代表拟提交的议案建议作为深化选民监督的一项新鲜做法,尚有继续探索和完善的空间,需要人大因势利导。笔者考虑,还可以将此种监督再深入一步,除了要求代表提交议案建议之前先由选民群众审查之外,还可以要求政府或相关部门把对该议案建议办理落实的答复方案予以公示公开,征询相关选民群众的意见,这样做势必更加有利于真正解决相关问题,也有利于拓展政务公开,推进“民本政府”、“阳光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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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