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中央纪委率先发出通知,部署开展纪检监察机关自建培训中心摸底自查工作。要求重点自查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利用培训中心公款大吃大喝、休闲娱乐、超标准接待等奢侈浪费行为。纪检监察部门带了头,相信随后会有其他部门跟进。 此前,中纪委屡次发布“征集令”,吁请广大网民共同监督隐蔽在培训中心里的奢靡和享乐问题,结果发现问题多多。 一是设施豪华。有些培训中心,内设星级酒店标准的高级套房,有的还有国际标准的游泳馆、进口的保龄球房,甚至桑拿、美容、歌舞厅等娱乐设施也一应俱全,电影院、SPA馆、动物园、高尔夫球场也不鲜见。二是功能异化,名为培训,实质成了少数人娱乐休闲的“山庄”、“度假村”、“疗养院”,有的更成了请客应酬、拉帮结派、权钱交易的场所。三是收支有猫腻。一些培训中心日常的水、电、气和人工费支出,由所属的机关全额拨款,对外营业收入却成为“小金库”资金,或成个别领导公款报销的非法渠道。有的单位规定,每年各下辖单位要完成一定数额的培训指标,并将其作为考核目标。大大小小的培训,都被要求在其直属的培训中心进行,其中猫腻明眼人一看便知。 事实上,不少地方的培训中心往往建在风景名胜区,近水楼台先得月,借着培训搞旅游,想避免也避免不了。这些培训中心的建造费用往往特别巨大,靠的都是财政投入,巨额投入未必通过人大的预算审查,来路就不明不白。这样的培训中心如果对外营业,收入归谁,是个问题;如果不对外营业,势必造成资源浪费,也是一个问题。更不合理的是,如果要搞培训,党务培训有党校,业务培训有行政学院,再建机关的培训中心,肯定是重复建设,势必造成浪费。 可以说,这些培训中心所产生和导致的乱象,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腐蚀了党员干部的意志。因此,笔者以为,这些培训中心的出路只有一条,那就是:关闭!要么拍卖其产权,回笼资金,归缴国库;要么实行招标承包,实行市场化运行,全部收入,上缴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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